本刊记者 白楚玄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首日,北京市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出自房山区人民法院最偏远、条件最艰苦的河北法庭。当时还是一名基层法官的韩玉,签发了“第一令”,将法律的保护,送到了一名长期被丈夫殴打却求助无门的农村妇女手中。
彼时,没有人知道这张薄薄的纸能挡住多少拳头,也没有人能预见这部新生的法律,将如何撬动延续千年的“家务事”观念。如今,答案早已写在无数重获新生的故事里。10年间,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告诫书、强制报告、临时庇护在内的各类司法实践,给出了清晰有力的答案。司法认定从“看得见的伤”延伸到“看不见的痛”,治理模式从事后惩戒转向全链条干预,社会观念从“家丑不可外扬”转向“家暴零容忍”……反家庭暴力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从零散规制到体系化治理
2016年之前,我国反家庭暴力规制长期分散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家庭暴力的概念缺失、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也不完备,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终结了这一局面。作为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专门性、综合性法律,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预防措施、处置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其中,非常重要的是改变观念,家暴不是私事,是社会问题,公权力可以介入。”反家庭暴力法专家建议稿的主要负责人,并深度参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调研、起草及论证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生前多次表示。
10年来,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强制报告、临时庇护等重要制度通过司法解释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得到细化。
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年即出台批复,明确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司法解释细化证据形式、降低证明标准,还会同全国妇联、公安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相关意见,对家庭暴力的执行联动机制等进一步细化。截至2026年3月,全国法院累计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同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也在加重。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张某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禁止性规定,仍殴打、骚扰、威胁王某及其近亲属,最终被依法拘留15日。这道“令”,已从“新鲜事物”成长为常规管用的司法武器。
“签发那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候,我没想太多,只知道必须办好。”如今已是房山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的韩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签发之后,又进行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延期、回访训诫施暴者,一步步帮受暴者走出暴力阴影。
多元力量让法律长出“牙齿”
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只是10年进程的一个侧面,更具挑战性的改变,在于法律对“家暴”定义的不断拓宽。那些看不见的伤痕,正在被司法看见。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首次在司法层面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并认定婚前同居关系中长期虐待行为可构成虐待罪;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长期对配偶谩骂诋毁、经济控制属于家庭暴力……没有瘀青的伤害,都被明确认定为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的制度防线层层加固。
实践中,各职能部门综合运用各项措施,有效推动了反家庭暴力工作。截至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9.8万份。
与此同时,男性受害者也在逐渐被看见。多地发出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家暴的男性不该被嘲笑”被多次提及。
在刑事打击层面,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家暴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起诉3400余人;500余名家暴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犯罪情节恶劣的被告人依法起诉并建议从重处罚……据悉,家暴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以来,年均起诉人数降至千人以下。
“近五年,涉家庭暴力犯罪降幅较大,凸显了执法司法机关健全完善反家庭暴力机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妇联副主席葛晓燕表示。
反家暴治理仍需精细化深耕
如今,“家暴不是家务事,是违法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表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10年来,成效十分显著,反家庭暴力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了新发展,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反家庭暴力的理念更加明确,预防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日益增强,司法机关干预处置家庭暴力更加及时,广大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随着家庭暴力呈现隐蔽化、多样化的新特征,现有制度供给仍需持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持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多位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告诉记者,建议从修法完善、细则落地、保障强化多维度协同发力。其中,针对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尚未开展过全国性执法检查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建议,将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列入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家庭暴力不是‘家事’,而是‘国事’,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2026年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发布会上说。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