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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闭店人”的规制困境与治理路径

2026-03-28 17:40:26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焦艳 整理

近年来,预付费消费模式在教育培训、健身娱乐、美容美发等领域普及,也催生了“职业闭店人”这一灰色群体。他们通过资产转移、规避债务、虚假登记等隐蔽操作协助经营不善或意图卷款跑路的经营者“金蝉脱壳”,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疾。尽管现行法律法规对经营者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法律责任已有相应规制,但受“职业闭店人”操作手段的隐蔽性、链条化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监管、法律追责等仍面临现实堵点。学界围绕该问题已开展较多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如明晰预付资金账户监管职责分工、强化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实质审查、推进跨部门非刑事立案协同协助、优化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等,以切实筑牢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防线。

“职业闭店人”法律界定与操作模式

吕来明、高瑞迎在2025年3月《中国市场监管研究》上发表的《职业闭店人治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路径研究》一文中认为,“职业闭店人”是指在预付式消费领域,协助经营者策划或实施停止营业、逃避债务的方案,并以此获得佣金的群体。职业闭店行为的目的是帮助经营者套走预付资金、逃避债务,并规避经营者直接卷款跑路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上海公安学院调研课题组在2025年第6期《公安研究》上发表的《“职业闭店人”及其规制研究》一文中称,“职业闭店人”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的操作套路通常是:首先,联系经营不善或有卷款跑路动机的经营者进行合作,并秘密达成帮助闭店并摆脱债务纠纷的协议;其次,在明知经营者即将关门停业的情况下,有预谋地帮助经营者开展低价促销活动,诱导消费者充值预付资金,办理变更登记,将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为没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征信白户,使原法定代表人“套现走人”,摆脱清算或债务清偿的责任;最后,突然关门停业,原经营者不再出面,由“职业闭店人”出面处理消费投诉、各类诉讼等后续事项,诱导或迫使消费者接受明显不公平的处理方案。

维权堵点与监管难题

“职业闭店人”隐蔽化、链条化操作,不仅让消费者陷入维权难困境,也给行政监管与法律规制带来诸多挑战。刘英、姜耀辉在2025年第8期《南海法学》上发表的《论预付式消费下职业闭店行为的监管困境与解决措施》一文中提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预付式消费领域“跑路”经营者和恶意逃债行为进行了规制,但主要集中在民事赔偿责任层面,针对职业闭店行为这一新兴现象的行政监管仍显乏力。如现行法律未能明确界定“职业闭店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监管部门未能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同时,由于预付费经营模式缺乏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有效的预付资金监管制度,监管部门未能对消费者的预付资金建立起统一有效的管理。

实践中“职业闭店人”涉及工商登记、资金流动、市场经营多个环节,导致监管部门难以事先限制。吕来明、高瑞迎在其研究中指出,实务中“职业闭店人”相关操作表面合法,由其或雇佣的人员出面与消费者谈判处理善后事宜,虽然承认债务存在,但以经营困难无法履行债务为由降低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与消费者达成剩余资金减免退还或变更服务内容协议,如“职业闭店人”帮助消费者联系转课等。此种协议实质上让消费者接受了不公平的条件,但形式上依然表现为消费者同意合同变更或调解方案,监管部门没有明确的依据对此进行处罚。此外,当消费者遭遇经营者借“职业闭店人”逃避债务,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很可能面临侵权主体认定难、退卡难、举证难等维权困境。

“职业闭店人”违法乱象治理对策

对预收消费资金安全监管是防范 “职业闭店人” 乱象的核心抓手,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刘英、姜耀辉建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基础上,增加“职业闭店行为”作为独立的法律概念,确定其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性质,并将其纳入行政处罚范围。明确规定经营者若在短期内大量吸收预付款后迅速关店,或在停业前未履行消费者债务清偿义务的,均属于职业闭店行为,应依法对其实施严厉处罚。同时,明确为经营者提供闭店方案、操作闭店流程,协助经营者逃避债务责任的群体为“职业闭店人”,同样应当对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有学者认为,2025年2月施行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为穿透“职业闭店人”虚假操作、追究真正责任人提供法律依据,但实践中落地成效不足。吕来明、高瑞迎认为,预付式消费涉及不特定消费者利益,这一领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已经纳入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经营主体虚假登记应当属于有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为了保障虚假变更登记不予办理或撤销登记的制度能够有效实施,有必要在落实预付式消费经营备案的基础上,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变更登记引入必要的实质审查机制,登记机关主动了解相关事实,掌握虚假登记的证据,从源头上遏制“职业闭店人”的行为。

上海公安学院调研课题组认为,破解“职业闭店人”乱象,还应突破传统治理模式,构建“法治+数智+信用”的规制体系。如明确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将教育、商务、体育、文旅、市场监管等与预付式消费相关的部门纳入监管体系,建立覆盖线索发现、流转、核查、处置等全环节的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另外,由公安机关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警务运行模式,建立“职业闭店人”“职业背债人”群体信息数据库,整合工商登记、资金流动、投诉举报、司法裁判等相关数据,识别“职业闭店人”的操作轨迹与行为特征,发现经营风险,生成研判线索,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推送。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