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常煜
“法院是真正为民办实事,法官跑了这么多趟,现在我们能安心生产了!” 云南省文山市A公司法定代表人握着法官的手,语气里满是感慨。这起僵持数年的征地纠纷,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圆满化解。而这,只是文山市人民法院以行政调解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文山市人民法院打破行政审判“单打独斗”的传统模式,创新构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检察+N个行政执法部门”的“3+N”工作机制,用“绣花”功夫做实行政调解,让曾经的“案结事不了”变成如今的“一案结、多事了”。
府院联动聚合力破困局
“这个案子不忙着判,下判决不难,但一纸判决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开洪的这句话,是化解复杂行政争议的核心遵循。2015年,A公司因征地拆迁与市征收办签订补偿协议,临时搬迁至指定地块后未经审批建盖厂房,被市自然资源局作出没收建筑物及罚款的行政处罚。2017年以来,历经行政复议维持后,A公司诉至法院,双方分歧较大,多轮协商陷入僵局。
深知简单判决只会加剧矛盾,周开洪决定带队啃下这块“硬骨头”。他带领行政庭法官多次实地勘查现场,邀请分管市领导、司法局、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共同参与调解,一场近6个小时的“拉锯战”在圆桌会议上展开。法官们先“背靠背”倾听双方诉求,再“面对面”搭建沟通桥梁,既向行政机关释明执法程序中的合理考量,也向企业讲清非法占地的法律后果。2024年11月,双方达成共识:项目用地报批期间,A公司可继续临时使用地块,待手续完成后再配合移交。这场跨越数年的纠纷,终于在府院联动的合力下画上圆满句号。
这种“法院+多部门”的联动调解模式,正是文山市法院“3+N”机制的生动实践。文山市法院联合市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将市政府领导、公检法司负责人及重点部门负责人纳入调处力量库,对重大复杂争议启动“一体化”调处,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 “事有人管、能解决”。机制运行以来,45件案件通过“法院+司法局”“法院+自然资源局”等联动模式成功调撤。
“五步调解”挖根源解心结
“行政争议看似是法律纠纷,实则藏着群众的‘心头事’,找准症结才能对症下药。”这是文山市法院行政庭法官们的共同感悟。在长期实践中,法院总结出“全面厘清诉求、主动沟通交流、坚持多次调解、实地走访勘验、组织圆桌协商”的“五步调解法”,让每一起调解都落到实处。
“法官多走一步,老百姓的权益就更进一步。”周开洪向记者介绍,在余某提前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案件中,因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其父亲不服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余某虽违反公司规定早退,但不影响“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核心要件。若简单判决撤销原决定,后续还将引发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一系列衍生纠纷,当事人的权益难以及时兑现。
承办法官主动对接州人社局和涉事公司,多次组织协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和解:公司认可工伤认定,一次性支付余某家属53万元赔偿款,当天即履行完毕。余某父亲撤回行政诉讼,后续可能产生的系列纠纷也一并化解。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五步调解法”精准发力的结果——找准了核心诉求,打通了政企沟通的“梗阻”。
为了让调解更具专业性,文山市法院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专业合议庭”,选拔审判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骨干力量,形成调解“尖兵连”。对土地征收、工伤认定等专业性强的案件,合议庭集体会诊,确保调解方案合法合规、合情合理。2023年以来,通过多轮调解成功的行政案件占比超70%,许多看似无解的纠纷,在法官们 “不怕磨破嘴、不怕跑断腿” 的韧劲中迎刃而解。
源头预防筑防线“治未病”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文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涌钦告诉本刊记者,法院将司法触角向源头延伸,变“事后灭火”为“事前防火”,从根本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在文蒙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中,法院主动嵌入“伴随式”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20余条,将潜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法院建立类案裁判指引和风险预警机制,梳理败诉风险点,向相关部门发送《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2024年发送的4份预警告知书中,2件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2件促成主动化解。同时,通过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行政业务培训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尺度,2023年以来已开展40余场联席会议及专项培训,有效减少同类纠纷重复发生。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的行政复议前置引导窗口,成为争议源头过滤的重要一环。法官通过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找准救济途径,2023年以来已有75件案件的当事人主动撤回立案申请,让纠纷在更靠前的阶段得到化解。此外,法院还通过发布30余篇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构建“线上+线下”立体普法网络,其中1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如今的文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21年的54.02%提升至100%,从“形式出庭”转向“实质解纷”;司法建议整改率达100%,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曾经的“对抗型”诉讼,变成了如今的“协同型”调解。从A公司的征地纠纷到余某的工伤赔偿,从东山前进村的土地补偿到金色水车小区的违建争议,文山市法院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证明:行政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用法治思维和人文关怀,解开群众的“法结”和“心结”。
文山市法院的实践,让行政争议化解从“物理结合”迈向“化学融合”。下一步,法院将继续深化“3+N”机制,延伸审判职能,凝聚多元力量,让行政调解成为化解矛盾、护航发展的重要引擎,让法治成为文山高质量发展最亮丽的底色。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