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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法院“四个衔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026-03-28 17:36:56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韩宇 通讯员 李昭昭 梁琳

2024 年以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将行政审判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向“争议解没解”深度转型,推行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3”特指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N”代表覆盖金融、卫健、城建、社保等多个领域的相关行政机关),通过强化全市两级法院纵向联动、打通法检司等部门横向衔接壁垒,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效能双向赋能、同频发力,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为锦州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深化“四个衔接”

“法院不仅化解了民事纠纷,还让我免受行政处罚,既维护了孩子权益,也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太感谢了!”某幼儿园实习教师在纠纷圆满解决后,向锦州中院承办法官真诚致谢。

原来,锦州公安机关曾经对一起教学冲突事件进行处理,该实习教师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承办法官主动衔接当地政府、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与学生家长、实习教师沟通,精准研判案件背后的多重法律与社会问题,引导双方卸下防备、真诚交流。经多轮调解,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学生家长对实习教师的行为予以谅解。同时,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明确执法完善方向,公安机关依法核查后撤回处罚决定,通过落实教育惩戒并重、践行协同治理思路,最终实现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同步化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锦州法院依托“3+N”机制推进“四个衔接”、深耕实质解纷的生动实践。

锦州中院构建的四个协同衔接体系,打破了层级与部门壁垒,筑牢多元解纷联动防线:在“行行衔接”上,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全流程联动,将执法监督贯穿行政行为作出、执行全过程,倒逼执法规范化;在“复审衔接”上,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行常态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助力行政争议源头防范化解;在“层级衔接”上,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与行政机关执法标准,凝聚两级法院协同解纷合力;在“部门衔接”上,优化法院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跨类型纠纷协同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破解领域难题

“原以为老百姓维权的路会很长,没想到法院联合多部门主动协调,不仅帮我确认了补偿资格,还快速敲定了补偿方案,太给力了!”景某拿着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对锦州法院的高效做法连连称赞。

锦州中院秉持“定分更要止争”的司法理念,针对双方就涉案建筑性质及补偿依据的认知分歧,承办法官创新化解模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政府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调解,采用“评估定损+释法明理+多方协调”的方式,精准平衡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与行政效率。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景某自愿撤回行政诉讼。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绝非‘一结了之’,既要用心用情破解个案难题、化解群众急难愁盼,更要聚焦共性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锦州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锦鹏如是说。

紧扣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锦州中院持续拓展“3+N”工作机制覆盖范围,会同检察院、司法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在行政征收领域,联合征收部门系统梳理纠纷痛点,破解以拆违代征收、补偿不到位等问题,规范征收行为,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在金融保险领域,联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锦州监管分局,聚焦保险纠纷等多发环节,强化监管协同与司法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卫生执法领域,联合锦州市卫健委,深入剖析执法薄弱环节,推动医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卫生执法规范化水平;在劳动保障领域,协同锦州市人社局,剖析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规范工伤认定标准,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抓实前端防控

“《‘3+N’协同工作规程》的出台,让部门协作有了明确依据,我们开展联合培训、案件会商更顺畅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也在同步提升。”锦州市某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参与联合培训后表示。

锦州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出台的《“3+N”协同工作规程》,从制度层面明确信息共享、联合培训、案件会商、成果转化等具体协作规则,确保各参与主体协同有依据、行动有标准。

2025年,锦州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9份,为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提供精准指引,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授课7次,组织公开示范庭审9次,覆盖各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数百人次,聚焦执法流程、法律适用等重点内容,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

随着“3+N”工作机制的持续深化落实,锦州法院行政审判质效实现跨越式提升。2025年,锦州法院行政审判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均达到100%,上诉率同比下降10.37%,调撤率同比上升2.8%,无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同比下降16.67%,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15%,前端预防成效凸显,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格局逐步形成。

锦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刚表示,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3+N”工作机制,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优化联动模式,努力寻求纠纷“最优解”,画好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同心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锦州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