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蔡文慧
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服务大局目标,多维发力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构建“法院+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力量”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为平安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一是要克服案多法官少,解决为谁担当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法院工作面临的压力之大、挑战之多、责任之重前所未有,最突出的困难挑战是“案件总量大与定分止争难”。面对法院工作挑战日益复杂化,法院干警要主动认识规律、尊重规律、把握规律,从“被动办案”转向“积极履职”,以担当意识推动司法成为定分止争的“压舱石”。
二是要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解决为谁履职的问题。法院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是法院的核心工作理念,必须持之以恒做深做实。案件裁判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基石。面对大量的案件,要深刻理解与案件相关的党和国家政策精神,在法律框架内把握保护和惩治、宽和严、公正严明司法和善意文明司法之间的辩证关系,依法实质化解纠纷,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作为法院干警,必须明确“小事里面有大局、小案里面有政治”的道理。看似微小的案事件,若处理不当,可能成为撬动社会情绪、冲击政治稳定的杠杆。要认识到“小事”“小案”是民意的晴雨表,背后牵动着民心向背,关乎群众对司法公正、政府公信的感知。“小事”“小案”公正高效化解,则能点点滴滴积累起司法公信,筑牢“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
三是要做到定分止争,解决怎么做的问题。案结事了是群众最朴素的诉讼认知和愿望,也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作为法院干警,既要做到“把案子办出去”,又要追求“案件到我为止”。“如我在诉”是司法为民宗旨的具象化表达,要求干警在办案时跳出裁判者的单向视角,主动进行角色换位,以“如果我是当事人,我期待得到怎样的对待”的同理心去审视每一个环节,带着设身处地为民思考、与民共情的责任感审视案件。在立案接待时,面对法律知识欠缺、表达不清或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耐心倾听、言语温和、细致指引;在案件审理中,充分行使释明权,帮助当事人清晰表达诉求、有效举证质证,允许合理情感表达,避免粗暴打断、冷漠审问;在判后执行时,以“自己就是申请执行人”的迫切感,穷尽执行措施,全力兑现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从“纸面”落到“钱袋”。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做好解释沟通,依法给予特困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案结事了需要把实质性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和导向,既要为案子解开“法结”,也要为群众打开“心结”,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在裁判文书里,要强化“说理”而非“说教”,用通俗清晰的语言阐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心证形成过程,回应当事人核心争议。判后答疑时,要直面当事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困惑,主动、及时、专业地进行解释说明,避免因“看不懂”“不理解”导致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四是要做到以过硬能力作风锻造法院铁军,解决好干部队伍作风的问题。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强化作风建设重在形成自觉。要不断增强规则意识,保持敬畏之心,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法律的权威最终来源于人民的认同,司法裁判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队伍管理其核心在于将“严”字贯穿始终,构建制度之“严”,持续完善覆盖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廉洁自律各环节的制度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的每一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强化监督之“严”,整合推动督察、审管、信访等内部监督力量信息共享、联动核查,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等外部监督渠道,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五是要落实好院庭长的监管责任,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院庭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对分管部门每一名同志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实际采取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措施。要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干警守住底线,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院庭长要主动分析研判审判态势,及时处理异常数据,调整细化办案目标,尽好阅核职责,把牢案件质量关。各审判执行团队要统筹人员,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提速结案。同时,要转换思维,突破常规惯性,克服客观困难,为审判质效优质提升奋力拼搏。
六是要提升司法满意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推动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高标准推进基层法庭软硬件提档升级、功能优化拓展,服务便捷高效。要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做实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尤其需要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合力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同时,要统筹做好立案诉服和涉诉信访工作。坚持立案登记制不动摇,一体推进依法立案、先行调解、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把为民服务做深做实。要坚持应立必立、能调尽调,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推广示范文本应用,把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与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庭审裁判等工作深度融合,依托科技赋能打通应用堵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示范文本好用、管用。要深化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发挥院庭长 “头雁效应”,压实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的责任,做深做实信访听证工作,把应听尽听、规范听证落到实处,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作者系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