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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秀检察做实公益诉讼擦亮“金山秀水”招牌

2025-12-13 18:26:39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巫连飞 苏钰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瑶山腹地,“世界瑶都”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如同一颗翡翠镶嵌其间。这里是国家级珠江流域防护林示范县、珠江流域最主要水源地、广西最大国家级水源林区,森林覆盖率达82.6%。然而,由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失衡、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等因素,这片生态净土正面临着挑战。

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敏锐捕捉到生态风险,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精心打造“生态检察”品牌,通过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强化“联、治、护”三大举措,为守护“金山秀水”构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协同破局 “联”出治理合力

初夏时节,金秀瑶族自治县圣堂山云海翻涌,香草湖波光潋滟,八方游客沉醉于山水画卷。这番惬意背后,是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与多部门协同治污的成果。

此前,香草湖污染严重,影响长远发展。因多部门职责交叉、治理权责不明,其生态陷入危机。面对复杂局面,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迎难而上,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构建起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体系,联动水利、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抽丝剥茧厘清责任,以精准检察建议推动治理。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莫荣春说:“我们与大瑶山地域九县(市)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解决案件取证、监督、诉讼等难题,推进了有效治理。”

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往往成因复杂,涉及单位多,“单枪匹马”难成气候。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突破思维束缚,结合案件实际,重“联”倡“联”,主动联合多个行政部门同频共振,合力破解疑难案件,推动治理保护。

变“九龙治水”为“一起发力”,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通过大瑶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跨部门协作等机制,与法院、公安、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2022年以来,联合开展涉环境资源案件治理36次,发出检察建议7条,切实提升治理质效。为破解金秀河沿线“四乱”问题,成功推动住建部门投资3300多万元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改造工程,曾经脏乱的河岸如今焕然一新。同时,该案例获评2023年广西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铁腕重拳 惩“治”涉环犯罪

大瑶山是“华南物种基因库”,红豆杉、银杏等珍稀植物扎根于此,藏酋猴、赤麂等濒危动物栖息在此,生态保护意义重大。但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的黑手,却屡屡伸向这里。

盘某、赵某等5人受利益驱使,非法组装枪支,从2021年开始在大瑶山猎杀平胸龟、赤麂等野生保护动物,直至2022年8月案发。该案移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后,检察官深感问题严重、责任大,决心“一案双查”,深挖背后的黑色产业链。经过16个月艰苦奋战,终于摸清并斩断犯罪链条。经该院提起公诉,2024年11月,法院依法判处盘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刑罚,其中4人并处罚金一万元。

此案的办结,展现出检察机关重拳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的雷霆之势,既在个案惩处上形成强大震慑,又通过以案促治、源头防控,构建起“打击—预防—修复”全链条保护机制。

全力出击,全面保护。面对一次次挑战,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主动担当,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打击上出重拳、在诉讼上护公益、在监督上出实招,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针对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靠山吃山”思想严重、滥伐林木破坏森林生态等问题,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创新构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强化线索共享、强化联合执法、强化证据固定、强化法律监督的“四个强化”措施,与林业部门紧密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形成有效震慑。

2022年以来,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6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47件186人。去年10月,赵某超范围砍伐林木,该院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2月,法院以赵某犯滥伐林木罪,依法作出判决,向“小证大砍”亮“红灯”。

多维发力 “护”好金字招牌

“砍伐树木要办证,自己种的也要办,否则可能涉嫌违法”“滥杀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发现要及时报警”“禁渔期禁止捕鱼、电鱼”……

4月26日,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干警来到大樟乡三古村,用鲜活案例、通俗语言普及环保法律知识,重点针对砍伐、捕鱼等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宣讲,从而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

治本为要,以防为先。为从根本上遏制涉环境资源案件,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以“金瑶蓝”检察文化为引领,深化“生态检察”品牌建设,打好“护”的组合拳。

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建强“生态检察”阵地,推动全民树牢理念、参与保护;聘请多行业、多部门专业人士为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参与案中监督、案后跟进、案终评估;联合法院把案件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深入村屯普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落实“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实现“办理一案、恢复一片”;将瑶族“新石牌律”融入生态治理,把现代法治要求转化为村民认可的村规民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融入水域环境治理大局,对河湖治理突出问题加强监督,形成良性循环。

如今的金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品牌建设,把检察智慧与法治力量深度融入平安中国建设,推动构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治新模式,全天候呵护好大瑶山,让绿水青山成为永续造福民众的金山银山。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