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黄辉

图为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楚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为抓手,全力推动市、县、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让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
2025年3月,中央政法委在福建厦门召开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上,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楚以“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就宜春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经验交流发言。
宜春市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有何秘诀?近日,本刊记者对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楚进行了专访。
全覆盖建成“一站式”解纷中心
本刊记者:综治中心是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宜春市是如何整合资源,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从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
李晓楚:过去,群众有了诉求常常不清楚具体找哪个部门解决,因此到处跑、反复跑。近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力量,让群众有了诉求不用到处跑,进一扇门就能办各种事。
建强市级统筹组织协同“指挥部”。宜春市委出台《关于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挂帅推进改革,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加强调解制度机制顶层设计,推动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研发应用“宜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跨部门协同平台”,作为全市受理群众诉求的统一入口,利用汇集的数据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向性问题,形成预警报告,指导基层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打造县级矛盾纠纷隐患“终结地”。将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入驻部门、入驻人员相关职责,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县级综治中心根据矛盾纠纷形势,按照“高频事项常驻、低频轮驻”原则推动有关部门入驻,未入驻部门“中心吹哨”随叫随到,防止入驻部门“只坐班、不解题”。目前,全市10个县级综治中心常驻部门平均为12个、常驻人员100人左右。同时,出台加强综治中心入驻人员日常管理制度,通过将党支部建在窗口、开展“如我在诉”活动、设置作风督查岗、畅通“满意度”评价反馈渠道等举措,有效提升服务态度、服务水平,让每一位群众“带着问题进门、带着满意出门”。
建实乡级风险实质化解“主阵地”。按照“3+N”模式整合力量实体运行,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机构常驻综治中心,各地按需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社会心理咨询服务等“N”个力量整合进综治中心。建立周例会、月研判等制度,加强访调、警调、诉调对接联动,推动乡级信访工作联席会与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深度融合。各乡级综治中心对接县级综治中心、联动村(社区)和网格,推动资源力量下沉,调解队伍进村入户,向村(社区)、网格赋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全流程规范“一体化”运行机制
本刊记者:在推进相关工作中,全流程规范“一体化”运行机制面临诸多挑战,为确保从各个环节精准发力,切实构建起让群众满意、经得起检验的“一体化”运行体系,宜春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李晓楚:只有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汇聚各类调解力量和法治服务资源的优势,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解纷效能,才能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
一窗登记综合受理。县、乡综治中心设置“大一窗”,统一登记受理、甄别分流群众诉求事项。制定受理事项清单目录,对于群众的不同诉求,按照矛盾纠纷、信访、诉讼、其他事项4大类751项进行分类,确保分清性质、明确管辖、精准分流转送。
畅通路径先行调解。对群众反映的物业、交通运输、婚恋家庭等矛盾纠纷以及锂电等重点领域纠纷,安排入驻相关部门和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制定访调、诉调、警调衔接“路径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上行之前、成访成案之前,让调解成为“最优解”。针对疑难复杂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探索建立专班攻坚机制和听证制度等“新质解纷路径”,集中攻坚化解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积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
依法办结事了心安。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按照矛盾性质类型,由首办责任单位或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导入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依法办理。制定受理告知单、转送交办单、委托调解书、调解协议书、办结告知单等多项规范文书,确保矛盾化解依法按程序推进。
全领域提升“一揽子”防控能力
本刊记者:综治中心在化解矛盾纠纷时,面临事多人少、专业度参差不齐等状况。为提升全领域“一揽子”防控能力,实现矛盾纠纷“有专人调解”,宜春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晓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坚持关口前移、调解优先,依托综治中心建强调解队伍,实现矛盾纠纷“有专人调解”。
夯实调解工作基础。全市依法规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28个,注重选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12660名人民调解员,指导住建、市监、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45个,推动锂电新能源等重点产业依法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62个。
组建攻坚化解专班。依托县级中心,对于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转办、交办的难以解决的突出信访问题,如涉众型经济案件、部分特定利益群体等信访事项以及经调解中心穷尽手段仍未调解成功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包案、部门牵头、专业队伍”的“1+1+N”专班攻坚机制,防范化解突出涉稳风险。如袁州区综治中心探索“袁满解”解纷机制推动专班对30件“骨头案”“钉子案”进行化解,破除“无解困局”,探索“优解路径”。
支持创设调解品牌。鼓励支持能力强、口碑好、威望高的法律专家、优秀调解能手等设立调解工作室,通过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目前,全市共创设品牌调解室159个,如樟树市“刘钦牛调解室”、丰城市“母舅坐上调解室”、袁州区“东才调解室”、奉新县“老卢调解室”等,让群众信得过、愿意来、方便来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解开心结、消除怨气,实现案结事了、事了心安。
全方位构建“一盘棋”解纷体系
本刊记者:综治中心在全方位构建“一盘棋”解纷体系过程中,如何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与协作梗阻,实现资源高效整合、力量统一调配,从而让这一解纷体系在法治轨道上真正高效运转、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李晓楚:综治中心是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助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通过信息平台“一案一码”全程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实行“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接单、派单、管单、评单”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为防止问题“久拖不决”,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建立了“周月季年”预警提醒、提级管理的“逾期办理”预警管理制度。为防止“以调代解”,综治中心引入了案卷审查制度,由县司法局负责做好日常审查,组织检察官、法官开展案件评查,确保每一起调解都依法依规,经得起历史检验。针对群众的每个诉求,都形成类身份证式的编码,作为唯一识别代码,群众对诉求办理的进度全程“可视”。
建立“分色预警”机制。针对逾期未办结的矛盾纠纷事项,按照紧急程度、复杂程度、化解稳控难度等进行四级分色预警管理,督促落实属地、部门化解稳控责任。
健全“就地化解”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导向,制定县乡村三级联动解纷“路径图”,推动资源力量下沉,调解队伍进村入户。遇到乡镇无力解决、需要部门帮助的矛盾纠纷,“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指派流转到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解决,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同频共振”。特别是县级综治中心专业人员定期下沉,确保群众解决问题就近“只进一扇门”,变群众“往上跑”为干部“往下沉”,切实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