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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2025-11-10 21:29:49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李玉清

清晨的洞庭湖波光粼粼,水鸟掠过湖面划出优美弧线;长江岸边芦苇摇曳,江风拂过卷起层层绿浪;麋鹿苑内生灵悠然,麋鹿踏过草地留下浅浅蹄印……这幅山、江、湖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正是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岳阳中院创新构建“跨域与流域共治、司法与行政协同、办案与宣教并重”联动机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

深化协同治理 跨域织就生态网

“奔腾不息的长江是滋养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更是连接荆湘大地的血脉纽带。这份因水而生的地缘情谊,不仅造就了两地区位相近、机遇相通、治理相融的发展态势,还孕育了我们人情相亲、文脉相承、休戚相关的情感联结。”8月21日,在荆岳环境资源审判业务交流研讨活动上,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动情地说。

此次交流会上,湖北高院、岳阳中院、荆州中院、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发布《长江——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绿色倡议书》,倡导两地法院、行政机关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两地法院还联合发布了长江——洞庭湖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重点涵盖环境资源刑事及公益诉讼领域,为类案审理提供了参考。

近年来,岳阳中院以“两湖四水”(洞庭湖、鄱阳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为纽带,持续推进湘鄂赣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承办湘鄂赣三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湘鄂赣三省高院在岳阳签署《长江中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与九江中院共建长江中下游“两湖两域”环资司法协作机制,经常性共享两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经验,多次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举办“两湖四水”环境资源审判论坛,促成两地法院结为友好法院、友好法庭,与省内7个流域性法庭签订《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实现省内外流域治理“一盘棋”。

为进一步扩大协作范围,岳阳法院还与长江沿江12个城市的法院签订《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区域协作绿色倡议》,在统一长江中下游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裁判尺度、执行模式和流域性保护上作出努力,不断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从“分段治理”向“协同治理”转变。

构建共治格局 多部门联动筑屏障

“洞庭湖区自然野化麋鹿种群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然野化麋鹿种群,麋鹿及野生动物的食物补给确保了动物种群的良性发展,对洞庭湖湿地生态链的稳定有积极意义。”去年年初,在岳阳中院牵头组织召开的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项目审议会上,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项目申请人介绍岳阳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以下简称“野生动物救助基地”)项目方案时,与会人员频频点头。该野生动物救助基地,是岳阳中院依据该院出台的《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首个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基地。基地采取“项目制管理+多方审议”模式,坚持最严格程序原则和最直接公益原则,每次资金使用均需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及环保专家联合审议。

基地运行两年多来,共救助麋鹿等野生动物460余只,野生动物救助存活率达75%。去年11月,被评为全国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立足“山江湖一体”的环境资源特点,岳阳中院以长江黄金水道、东洞庭湖生态湿地、湘江、饮用水源地及多个省级森林公园的环境资源保护为切入点,与公安、检察、生态环境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项目审议、生态修复等联动,建立两级法院全覆盖的13个多功能司法保护基地和8个生态修复基地,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格局。

加强以案普法 厚植生态保护司法理念

“今天旁听了庭审才知道,非法捕捞不仅要赔钱,还可能会被判刑!”6月26日,一位市民在旁听完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后感慨道。这样的庭审教育场景,已成为岳阳中院以案普法的常态。

岳阳中院始终坚持“办案普法同步走”,将生态司法理念传递、融入案件办理与活动开展全过程,使法治意识与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共组织旁听庭审活动40余次;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46个,其中1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交流案例,办理的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7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4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案件是理念传递的基石,而岳阳中院精心打造的多元化法治宣传活动,则让生态司法理念从法庭走向大众。

“点点,快过来,这里有好吃的。”2024年12月16日,岳阳中院再次邀请参加过项目审议的单位代表、代表委员以及岳阳职业学院的学生们一同验收2024年野生动物救助基地成果。大家在可爱的网红麋鹿点点面前,纷纷化身迷弟迷妹,争先恐后地给它喂食。

除邀请大众走进法院、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审议、旁听庭审、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等外,岳阳中院还发出古树《司法保护令》和全省首份湿地《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和“长江之肾”;在“8·15全国生态日”举办生态文明司法宣传展览,吸引3600余人观展;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60余次,组织法官走进校园讲环保法治课、深入企业解读环境法律风险……

从长江之滨到洞庭湖畔,从鱼翔浅底到呦呦鹿鸣,岳阳中院正在以坚定的司法担当,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