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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食品安全犯罪获刑人员从业漏洞

沈阳沈北检察大数据监督架起食药安全防护网

2025-10-24 22:12:44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韩宇 通讯员 孙笑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然而,部分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获刑人员,在刑罚执行期间或执行完毕后再度“重操旧业”,继续从事危及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成为潜藏的公共安全隐患。

如今,随着大数据法律监督技术的深度应用,这一监管漏洞已被精准封堵。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运用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功推动辖区22名食品安全犯罪获刑人员全面落实限制从业规定,并联合法院、市场监管部门构建起长效监管机制,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

数据碰撞揪出监管盲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一法律条款的设立,旨在通过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雪松评价说。

此外,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指引。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强调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中要“处罚到人”,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缺失、监管流程衔接不畅等问题,限制从业制度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部分有犯罪前科人员仍能进入食品行业,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对此,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部署,于2025年3月将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开展了一场跨部门的数据“大扫除”。其间,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对食品安全领域审查起诉、刑事判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精准锁定辖区22名符合终身从业禁止条件却未被严格监管的人员。

“这些人员若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那么食品安全隐患就没有得到完全消除,社会公共利益仍存在致损风险。”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毛建华介绍说。

分类施策推动精准治理

发现问题线索后,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职责依据。针对监管部门遗漏食品安全领域限制从业措施致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风险的情况,依法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为凝聚治理合力,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食药犯罪限制从业协同治理推进会,邀请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企业注册登记科、审批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市场稽查科等部门负责人共商解决方案。

在会议上,检察官通过可视化数据展示监管漏洞,阐明问题对公共利益的危害。区法院与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予以高度赞许,认为该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安全隐患确实存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及时、精准且实用。

经过深入讨论,与会人员就整改措施达成共识,针对不同情形制定了分类整改方案:对法院在判决中已明确作出限制从业判项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与法院刑事审判庭建立对接机制,及时获取判决文书,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监管系统,严格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法院在判决中未作出限制从业判项但符合法定情形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违规从业人员作出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2021年7月15日之前(即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加 “限制从业”处罚种类之前)的案件,由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许可环节强化审查力度,对经核查属于被限制从业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其提出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

“检察机关的监督既有法律的刚性约束,又有专业的解决方案,让我们整改有方向、履职有底气。”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在许可审批、日常监管中强化核查,与法院共建禁限名录,22 名涉案人员全部被纳入监管视野,相关行政处罚同步跟进。人民监督员全程见证整改过程,对“科技+监督”的办案模式给予高度评价。

建章立制织密防护网络

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前不久联合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沈北新区食药领域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支持配合、案件会商、案件移送、信息发布七项配套机制。

通过法院对新发案件“随判随移”、市场监管部门实时更新禁业名单、企业注册时自动核验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背景等措施,实现从判决到监管的全链条闭环。

“利用数字赋能,我们将个案办理上升为系统治理,让法律条文真正长出‘牙齿’。”李雪松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数字检察战略,扩大数据覆盖范围,提升监督精准度。同时,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将监督范围从食品安全领域拓展至药品安全领域,以检察公益诉讼的刚性力量,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与“药箱里的放心”。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