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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提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质效

专访重庆市綦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宏兴

2025-09-15 21:37:54 来源: -标准+

本刊记者 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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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重庆市綦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宏兴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重庆市綦江区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和主要抓手,通过推动实体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实效化提质,夯实平安稳定根基,筑牢基层治理底座,连续三年获评重庆平安建设综合考评优秀等次。近日,本刊记者就如何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专访了綦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宏兴。

本刊记者: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明确正确方向是关键。綦江有哪些核心思路?

王宏兴: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我们要立足新时代平安建设及社会治理新需求,聚焦“三个坚持”,赋予其清晰的功能定位,明确其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综治中心发挥平台优势的根本保证。要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平安建设“一把手”工程,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下条线的指导推动,构建形成“党委主导、政法统筹、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

二是坚持法治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综治中心规范运行的制度根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推动各入驻部门按照法定途径依法履职,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把各种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化解,加强“一案一码”追踪,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为综治中心建设注入了根本动力。要聚焦综治中心工作、社会关注热点、群众普遍需求,创新群众参与的激励机制,积极拓展参与渠道,发挥好联席会议、民意恳谈、议事协商等平台作用,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最大限度集中民智、激活民力、凝聚民心。

本刊记者:在夯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层基础方面,綦江是如何直击痛点、解决难题,真正筑牢基层基础的?

王宏兴:区县综治中心更加贴近群众,必须要明确自身职能定位,聚焦实体化运行质效,精准识别当前制约综治中心效能的关键症结,破解难题、精准发力。

一是破解“空转”难题,确保实体运行。系统性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及调解组织等资源力量,采用“常驻+轮驻+随驻”的方式,通过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强化协同、优化流程,建成集接待、受理、调处、回访于一体的实体化、实战化综治中心。同时,指导镇街以自建、改建、统建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基层平安法治力量进驻中心,“一站式”提供政策咨询、治安巡防、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真正解决群众多头跑、上下跑问题。

二是破解“数据孤岛”问题,强化科技赋能。按照“线下分设、线上一体,相互联动、全面融合”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综治中心与治理中心贯通融合、一贯到底的要求,通过“141”基层智治平台,共享社会治安类感知设备,持续贯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应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全量问题库,定期发布平安稳定指数,探索构建AI分析、推荐、识别、预测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等能力体系,以“智”助“治”,让治理更智能、更高效。

三是破解“人才短板”问题,建强专业队伍。探索“专职+兼职+志愿者”模式,建立以政法干警、入驻单位骨干力量为核心的治理团队,有机整合社区辅警、网格员、巡防队员等为专职队伍;会聚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调解员等为兼职力量,在综治中心统筹下,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两大职能,常态化开展治安要素采集、社区巡逻防控、风险隐患排治、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安防宣传等工作。

本刊记者:綦江是如何通过机制创新激发实战活力、提升治理效能的?

王宏兴:全面释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实效,核心是实体运行,关键是优化机制流程,要聚焦畅通上下指令、构建多跨协同、打破部门壁垒等需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严格闭环管控,推动综治中心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

一是建立完善“上下畅通”指挥机制。充分发挥“中心吹哨、镇街部门报到”中央处理器作用,统筹推进“多部门合一”,推行“门诊式”受理转办,有效为群众搭建起自主选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构建起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通、执行有力的指挥体系,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二是建立完善“多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决策联动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综合指挥体系,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智能研判形成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重难点问题清单,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前预判和及早处理,确保问题快速响应、协同处置。

三是建立完善“闭环管控”督办机制。构建“登记受理—先行调解—风险研判—分类流转—跟踪督办—案结事了—总结分析”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质量标准,针对复杂疑难事项,启动分级督办,强化协同倒逼,通过严格落实盯办、督办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