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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院以法治力量守护“夕阳红”

2024-11-20 10:04:51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白楚玄 徐伟伦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涉及赡养老人的民事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背后隐藏着哪些司法挑战与社会需求?

打造家事审判“和”品牌,建立家事案件审判全程柔性调解、心理疏导贯彻始终的良性工作机制,健全助老爱老的诉讼服务制度……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法庭,本刊记者看到,在公正处理涉赡养老人民事案件的同时,持续出台一系列以健全助老爱老诉讼制度为核心,关怀与尊重并行的举措,处处体现着法律的温度。

家事审判“和”为贵 司法温情暖人心

2023年12月,北京三中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费纠纷上诉案。生活并不拮据的九旬老人郭某,毅然决然地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在二审中,北京三中院法官洞察到老人起诉背后的真实需求是子女们的关爱与陪伴。

最终,北京三中院在作出二审判决后,向郭某的儿子们发出了《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指出“经济上的帮助并非赡养义务的全部……老年人更需要子女在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抚慰……”要求其“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沟通交流,让老人感受到家人的温暖,安享晚年”。最终,郭某的儿子们均表示会按照告知书的要求经常探望老人。

这一案例,是北京三中院“督促履行告知义务”工作机制成效的一个缩影。在处理涉老案件时,北京三中院不仅注重法律条文的适用,更关注案件背后的情感与伦理。

类似展现司法智慧与人文关怀的案例很多。这些对赡养义务内涵与外延的探讨和行动实践,是北京三中院用行动诠释“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向前一步”关怀老年人的生动体现。

据悉,除“督促履行告知义务”工作机制外,北京三中院还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老人了解子女履行精神赡养的情况。

此外,针对涉赡养老人的案件常与经济、情感、责任分配等多重因素密切相关的特点,北京三中院建立家事案件审判全程柔性调解、心理疏导机制。

“目前,涉赡养纠纷案件调撤率达11.07%。”北京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荆说,家事审判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避免当事人“打赢官司”却“输掉亲情”,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机制显智慧 司法力量护权益

当前,涉赡养老人的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化,除精神赡养外,“老养老”“低保养低保”、意定监护等新类型的赡养老人案件层出不穷,老年人权利诉求日益复杂。其中,“老年人的居住权益如何保障”就是当下社会热议话题。

近日,一起涉及家庭析产继承分割的案件在北京三中院成功调解。在这起案件中,苏某作为在世老人,面临宅基地上房屋析产继承分割的复杂情况。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细致调解,最终确保了苏某对部分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使其能够继续安心居住。在另一起居住权纠纷案件中,再婚老人张某在配偶去世后,依据遗嘱主张对房屋的居住权。面对去世老人的子女的反对,法院判决依法保障了张某的居住权益。

“保护老人的居住权益有利于避免其劳累奔波,保障老人的生活安定,且特定房屋往往凝聚了特殊的精神寄托。居住权不仅能让老人‘人安定’,也能让其‘心安定’,有助于其安然度过晚年。”北京三中院民二庭法官张清波指出。

此前,年逾九十的黄某,在意识清醒时明确表示愿意由其大儿子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然而,当她意识不清后,其小儿子却提起诉讼,要求其大儿子返还老人的存款。北京三中院在审理中发现,老人已无法正常应答交流,结合她此前的意愿,最终驳回其小儿子的诉讼请求,保障老人的意定监护权益。

针对这些新问题、新情况,北京三中院结合涉老案件的特殊性,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司法智慧应对各类复杂多变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北京三中院建立了院庭两级专业法官会议定期研讨案件与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对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民事法律的学习研究与培训指导,提升专业审判水平。

诉讼服务人性化 司法红利惠及老人

审判只是起点,建立健全助老爱老诉讼服务制度才是关键。北京三中院涉赡养老人的民事案件审理工作不仅注重法律判决的公正性,还倾注人文关怀,将目光投向了如何让老年人进一步感受司法温度。

残疾老人徐某因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陷入困境,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不仅要求其女儿支付赡养费和医药费,而且明确将来可根据情况增加赡养费,为徐某提供物质上与精神上双重保障。

由于老年人在家庭生活中的证据意识普遍较弱,给司法认定带来极大的困难。面对这一挑战,北京三中院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

针对老年人年龄大、学习能力弱等特点,北京三中院通过在线诉讼指导和服务,努力降低老年人参与诉讼的门槛。北京三中院坚持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对诉讼有困难的老年当事人,到其住所地开庭审理、化解矛盾。此外,北京三中院还坚持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加强与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沟通,联合政府、基层自治组织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未来,北京三中院将进一步完善保护老年人权益工作机制,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增进老年人福祉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表示。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