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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拓展人民监督范围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4-02-27 17:05:29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申东

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始终坚持把提高人民监督员素质作为提升监督水平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对标新时代人民监督员法治职能,瞄准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新的需求,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司法自觉,保障人民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不断丰富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司法实践。

既是“参与者”又是“智囊团”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持续拓展人民监督范围,聚焦人民监督员法治思维的培养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主动适应检察机关监督案件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随即抽选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借助人民监督员独立“第三方”的角色,全过程对检察机关进行民主监督,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近日,中宁县人民监督员宋瑞玲、穆照青受邀参与中卫市人民检察院重点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司法公信力和办案质效双提升。评查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宁夏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规定。两名人民监督员以评查人员的身份对不捕、不诉、捕后判处轻缓刑等类型的重点案件开展评查,就案件评查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填写了《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意见表》。检察机关通过借助“外脑”,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评查效果。

宋瑞玲表示,“通过此次‘沉浸式’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监督工作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对案件办理中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也有了更细致地了解,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充电‘涨知识’机会”。

全覆盖全过程履职监督

“人民监督员作为外部监督力量,目的是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履职。”人民监督员杨斌斌告诉记者。

2020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区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在银川进行宣誓和培训。目前,宁夏已组织开展两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先后选任257名人民监督员。截至2023年底,全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累计抽选人民监督员1468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916件,“四大检察”全部纳入监督范畴,实现了人民监督由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结构性、实质性转变。人民监督员作为社会力量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提出监督意见,使得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2023年,自治区全区人民监督员在参与检察机关交叉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业务工作通报、公开听证、未成年人检察建议的宣告送达等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900余条,检察机关采纳率达97%,有力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人民监督员监督“刚性”不断提升。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宁夏始终坚持把提高人民监督员素质作为提升监督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明确人民监督员职能定位,建设政治素质较高、群众基础扎实、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监督员队伍,从政治面貌、年龄结构、学历水平、专业特长等多个方面综合考量,不断充实高素质、专业化人民监督员队伍。目前,全区共有人民监督员14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达到68.7%,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有57人,少数民族占到三分之一,人员构成涉及人民教师、退休司法行业骨干、少数民族干部等,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不断调整,更加合理优化。

机制保障让监督更高效

人民监督员工作有着自身独特的组织形式和完整的工作原则、制度、程序,随着国家依法治理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中发挥着广泛的群众性作用。为保证人民监督员依法公正履职,2022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宁夏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宁夏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经费发放标准,规范了非住所地履行监督职责产生的城际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用标准及发放办法。增强了监督员经费执行的可操作性,细化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院“办案活动”保障内容和开支范围。为满足实践需要,新增关于“增选、补选人民监督员”的程序,明确了人民监督员“分级培训”机制,为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定期向人民监督员推送法律法规、履职情况,提升监督工作能力。建立“人民监督员联络群”,定期向人民监督员推送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组织人民监督员常态化参与法治建设。宁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社会知晓面,在区、市、县三级主流媒体刊发监督员工作,发挥“宁夏法治”等“两微一端”的引领作用,向社会集中展示全区各地人民监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人民民主的经验和做法,讲好人民监督员履职故事,传播监督“好声音”,让更多群众了解、关心、支持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参与到人民监督员队伍中来,为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发展、促进司法公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让人民监督员工作紧跟时代使命,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行稳致远,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司法实践。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实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任说。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