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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广东优化法律援助方式提升群众获得感

2023-10-07 17:01:18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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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章宁旦 邓玉杰

“目前,广东正加快推进《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工作,通过立法总结和固化全省法律援助近年来取得的经验并解决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局局长黄东翔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广东省的法律援助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全面发展。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法律援助体系。

积极建章立制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后,广东省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中,修改了有关法律援助对象、应当通知辩护范围、免予核查经济困难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情形等相关表述,并结合实际,在法律援助法的基础上适当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体、社会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解决矛盾纠纷。

“我们每年都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黄东翔在介绍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时说,广东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常态化开展归档案卷质量检查工作和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工作,并普遍运用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通过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

据悉,在司法部通报的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广东省的案件合格率为100%、优良率较2021年进一步提升。

为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在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确保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能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2023年,广东省在深圳等7个地级市积极部署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加强经费保障

“为了积极推动法律援助事业深入发展,广东注重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在健全机构、保障经费、配强人员等方面发力。”黄东翔向记者阐述道。

在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方面,广东已建立政府法律援助机构153个,依托基层司法所、公检法等部门以及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社团、组织设立了292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流程和运转方式,将法律援助阵地推进到矛盾纠纷高发地区,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方便弱势群体就近及时申请法律援助,打通法律援助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在加强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保障方面,2022年底,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与市县共同负担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制度,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资金对全省财力相对薄弱的市县分档次按比例予以补助。2023年,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数额提升至1亿元,并将每年根据相关地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在推动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配置方面,通过加快推进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指导各地通过招录、调剂、轮岗等方式,为法律援助机构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高素质工作人员。同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推动熟悉相关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对法律援助事业有热情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人员业务培训,促进了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创新法援方式

广东以回应群众对于优质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为目标,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方法,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1999年至2022年,广东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192万件,受援人约222万人次,案件量和受援人数长期位居全国前列。

2021年,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对属于《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低收入困难家庭等18种情形的法律援助申请人,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改为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2021年全省各市采用告知承诺制受理案件共计1497件,2022年全省各市采用告知承诺制受理案件共计2442件。

“2022年,为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广东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并于2023年在部分区域间隔近、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地区探索开展法律援助申请‘跨市协办’试点,其中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率先于2023年4月1日起开展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通过持续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服务体验。”黄东翔介绍道。

同时,广东各地积极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其中广州市设立“广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深入探索“法援+社工”模式,珠海市与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共同签订《珠澳(澳珠)劳动者法律服务中心框架协议》,探索推动跨境法律援助服务的融合与衔接。同时,东莞市创新开展“援你微心愿”项目;还有一些地方利用“法援+仲裁院”“法援+法院”平台等制度,积极探索新时代有效化解矛盾的处理机制,扩展法律援助“复合”作用。

“下一步,广东省的法律援助工作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优化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体、社会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解决矛盾纠纷。”黄东翔说。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