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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企纠纷实质化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

广东以高质效行政复议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10-07 15:17:01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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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章宁旦

企业被罚款29000元,经行政复议审查认定适用“轻微违法免罚”;“线上”经营行为按“线下”标准被处以“天价”罚款,复议机构推动降低处罚额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的决定不服,公司申请行政复议,经调解后撤回该申请……

一件件涉企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广东省行政复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制造业当家”重点工作,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不断出实招、创新招,持续释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效应,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将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

开辟申请复议绿色通道

因不服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中国通信建设二局申请行政复议。深圳市行政复议机构在立案审查阶段,发现处罚适用依据错误,立即按程序依法协调被申请人撤销行政处罚,前后仅10天就为该争议画上了圆满句号。

这是广东不断优化涉企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中的一例个案。据了解,为加快涉企复议案件办理,压缩企业时间成本,广东各地积极优化涉企复议案件受理、审查、结案等流程,努力实现简易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最短期限内审结,年审结率超过90%。

“我省狠抓行政复议案件质效,健全办案机制,推行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介绍,为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渠道,广东省司法厅推动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对申请材料不齐但可以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材料的案件,实行“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尽可能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开辟“绿色通道”。

在潮州,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交错管辖机构也没有关系,因为该市实行了复议申请“跨域流转、全域通办”,对于符合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构受理范围的申请,由收到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转送,力争实现企业维权“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在广州,申请人足不出户也能申请行政复议。据悉,广州市灵活运用“现场+网络+微信+邮件”等方式拓展复议申请渠道。该市还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基层联系点,特别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吸纳,对涉企案件“快收”“快受”,助推涉企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

为帮助企业及时排查法律风险,珠海市由“坐堂办案”转变为“上门服务”,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引导企业首选复议解决“政企纠纷”。此外,该市在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值班律师为港澳籍当事人提供内地法律咨询服务,行政复议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港澳籍当事人复议申请。

江门鹤山市成立鹤山市政府驻中欧合作区行政复议庭,该庭是江门地区首个工业园区行政复议庭。

在中小企业众多的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涉企复议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来访当事人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负责全程跟进相关案件办理情况。

规范执法杜绝“过罚不当”

李某是广州某金属加工机械厂的经营者,因一个加工项目在未验收环保设施的情况下便投入生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9000元。李某不服,向广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并且及时改正、主动停产,符合免予处罚的条件,最终撤销了相关行政处罚。

该案中,行政复议机关秉持“包容审慎”“容错纠错”的法治思维,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同时,注意保护企业正常的发展经营,防止过度过宽执法对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据了解,广东各地行政复议机关聚焦杜绝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做到“有错必纠”。在办案过程中,复议机关加强“过罚不当”监管,秉持“轻微违法免罚”理念,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行为“应纠尽纠”,助企纾困。统计显示,近3年广东全省审结的涉市场执法领域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达30%。

广东作为科技创新大省,难免有一些商事行为“跑”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前面。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就发挥了非常重要的“调节”作用。针对新业态、新产业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广东复议机关坚决纠正“刚性”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创新发展。

广州某企业因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职能部门处以7000多万元“天价”罚款,该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针对职能部门按照传统“线下”产业标准对“线上”社交电商新业态作出“天价”处罚这一情况,行政复议机构及时提出工作意见,推动职能部门合理降低处罚额度,为企业合规整改、良性发展提供了空间。

近年来,针对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虚拟商品等新业态中的新问题,广州、深圳等地行政复议机构积极追求“往前一步”,通过对接高新技术企业,搭建行政机关和企业的沟通平台,达到诉源治理的效果。

实行行政复议穿透式监督

“我公司在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中,已通过专家评审环节,现在公司已平稳渡过难关,我们正式向省政府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021年4月,广州某公司代理人张女士向广东省政府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此前,上述企业因不服行政机关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坚持统筹管理,成功调解了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并推动行政机关建立同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规范,充分拓展了“办理一案、出台一策、规范一片”的工作效能。

据了解,在近日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发布的十件全国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中,广东省有两件案例入选,上述案例便是其中之一。

“推进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要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攻坚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应调尽调、能调则调’的工作思路,切实把行政复议挺在化解行政争议的最前沿。”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坚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发现不足及时提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遇有需求及时响应”等工作方式,建立了“隐患苗头预警”工作机制。

据介绍,广东各地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发挥复议前、中、后相衔接的“一揽子解决纠纷”机制,推行“复调对接”模式,坚持优先调解、全程调解、合力调解。数据显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广东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万余件,调解结案1.8万件,大量涉企争议在复议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为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创新开展“复调对接”工作,珠海市建立行政复议前调解和复议中全程调解双轨道调解机制,行政复议机构在当事人申请立案时主动联系行政机关自查自纠,并进行立案前调解。中山市转变涉企案件审理思路,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采取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将化解争议关口前移。深圳市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执法机关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在个案中利用函询调查、听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倾听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搭建好政企沟通桥梁。

“无论是‘裁'还是‘调’,最终结果都不是行政复议工作的终点,我们还要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复议效果‘以点及面’。”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注重行政复议穿透式监督,推动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向案前、案后充分延伸。

“不让企业仅‘赢在一张纸’上。”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对于涉及市场执法领域的复议案件,广东省司法厅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分别制发建议书、意见书,常态化开展复议决定履行督导抽查专项行动。

据悉,广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还积极支持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对企业的恶意投诉及敲诈式举报。对涉企纠纷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推动行政机关出台“减免责清单”、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执法的建议,推动复议结果上升为制度成果。探索在“维持”和“驳回”类案件中,构建企业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行政机关的服务触角从案件本身延伸到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让企业虽然输了“官司”,但获得了行政机关一对一“法律体检”,促进了健康发展。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