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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

深圳检察机关创新服务举措增强民企安全感

2023-05-04 19:17:08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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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唐荣 李文茜

广东深圳是创新之城,民营经济体量大、活力强。一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全市检察机关重点任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深圳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坚持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百花齐放、共生共赢。

早在2016年,深圳市检察院加强与市工商联、科技创新委和市场监管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络,联合出台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促进科技创新两个工作方案,共同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及案件通报制度,承诺在司法办案中坚持罪刑法定,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一律不捕不诉,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慎重对非公经济人士、非公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禁止对与案件无关的人员、财物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审查涉案企业负责人的羁押必要性,坚定企业发展信心。

在会签工作方案基础上,2019年,深圳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成立非公经济联络工作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日常办公机构,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接待来访企业代表,现场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常态化开展服务非公经济工作。

2021年,深圳市检察院探索制定了《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络工作规程》,对服务非公经济的基本原则、内外部衔接、处理流程、反馈形式、制度保障等进行了细则规定。

为增强民营企业的安全感,深圳检察机关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打击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产权犯罪,2022年共批捕69人,起诉210人。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三检合一,一体化办理”工作机制,同步审查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情形,以最大力度保护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依法严惩知识产权犯罪,2022年批捕27人,起诉277人。

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深圳检察机关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印发《深圳市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与监督规定(试行)》,简化申请、审批手续,加强规范化管理,为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捷条件,努力让困境中的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此外,深圳检察机关促进严格执法,强化涉企业案件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损害企业产权的问题。针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不规范问题,出台加强监督意见,在办理钻石走私系列案件中,督促侦查机关将不当扣押的2577颗钻石返还企业。提出刑事抗诉16件,针对某公司“内鬼”合同诈骗案一审定性不准、量刑明显不当问题提出抗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将刑期由有期徒刑六年改判为无期徒刑。

探索“五个一”工作模式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选取6家基层院开展全国首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深圳市宝安区、南山区检察院是其中两家试点单位。2021年3月,最高检在全国10个省(直辖市)62家市级检察院387家基层检察院推开第二期改革试点,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被纳入试点范围,也是广东省唯一一个两级院均纳入试点的地区。

试点以来,深圳市检察院通过大胆探索,形成“五个一”工作模式。

一是成立一个专门的工作机构。2021年7月,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了企业合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工作。

二是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围绕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出台了企业合规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第三方监控人管理相关制度,搭建起企业合规工作基本制度框架。围绕自身监督,出台了《关于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中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防范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截至今年2月底,深圳市检察院已制定出台关于企业合规的9个制度规范性文件,11家基层检察院已制定出台14个制度规范性文件,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办理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自2020年3月试点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44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71件,办案量始终稳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合规工作由个案办理向类案办理再向行业治理延伸,实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由点到面再到整体的深化提升。围绕生物医药发展、打印机喷头应用以及钻石行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出台系列合规建设工作指引。

四是成立一个宣讲团。2021年7月,深圳市检察院组建了一支55人的企业合规讲师团,以检察人员为主,特聘一批专家和资深律师参加,对全市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合规宣讲。2022年以来,克服疫情影响、面向全市已开展60余场企业合规宣讲,受众人数近3万人次。

五是构建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工作机制。事前,对全市企业开展合规宣讲、培训,加强企业犯罪预防;事中,对进入诉讼中的涉案企业,提供精准刑事合规指引,督促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事后,对已开展合规建设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同时对案件已办结且有合规必要的企业,有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合规建设。

据了解,深圳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来,一批涉案企业通过合规整改重获生机,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呈现了“办理一起案件、挽救一家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构建“亲清”检商关系

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坚持以沟通联络为抓手,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

搭建服务平台,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注册成立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在高新技术企业举办“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剖析沙龙”“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验交流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进民企”等主题宣讲活动,与公司会签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和水平,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细化服务举措,与前海管理局联合成立港企合规发展服务中心,为港企港人合规创业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检企沟通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深圳市检察院先后举办4次非公经济专题通报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情况,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和建议。

注重联络互动,及时倾听企业诉求。建立院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深圳市检察院领导先后率队带队走访大疆创新等高新技术企业,围绕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座谈,了解企业法律保护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律保护进企业”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模式组织检察人员深入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培训200余场,帮助企业家和企业人员强化法治意识,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内外部监督,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注重发挥社会各界和企业代表的监督作用,在深圳市检察院聘请的新一届200名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听证员中,有律师和民营企业代表114名,占57%。制定出台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引导检察人员明晰与企业“亲”“清”界限。

深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司法办案力度,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直联机制”,努力为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