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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检察产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炜

2022-09-20 16:31:08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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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申东

  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为巩固“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成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活动,并制定出台了《吴忠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不断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法治需求,切实做到检察工作与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向合拍、同频共振。

  近日,本刊记者专访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炜,请她介绍了吴忠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本刊记者吴忠市检察机关将今年确定为“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并出台了实施方案,请问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专项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目前开展了哪些专项活动,取得了哪些效果?

  张炜: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我国“三农”问题的“金钥匙”,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2021年,吴忠市检察机关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两级院一体推进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我们将今年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就是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既帮助群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通过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把“乡村振兴检察行”继续做细做实,进一步体现全市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

  在全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专项活动推进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要按照“一线一点一特色”的要求,重点探索开展系列“小专项”,形成百花齐放的工作局面。即:一个条线根据各院的不同特点部署小专项,形成工作特色。例如,积极参加“全民反诈”“断卡”行动,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全民反诈、你我同行”法治宣讲专项活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5人,帮助群众捂好“钱袋子”。部署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82件236人,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85.8万余元。每一个检察条线能动履职,通过创造性开展具有本地特色、小切口、能见效的“小专项”工作,形成声势,切实推动“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专项活动落细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本刊记者吴忠市是宁夏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先后如期脱贫,在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如何守住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

  张炜:我们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紧抓住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紧盯乡村重点人群,集中力量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把服务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检察自觉。

  一是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突出农村困难群众、未成年人、退役军人等救助重点,持续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0件,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受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136万余元。

  二是持续开展精准帮扶工作。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生难题‘大排查’、推动服务群众‘大提升’”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定期组织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到帮扶对象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宣传惠农政策;制定台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动态监测;积极开展慰问工作,为帮扶对象送去生产生活必需品等措施,积极解决困难群众后顾之忧。

  三是持续深化“党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以党建工作为纽带,采取“组织联络、阵地联建、党员联动、活动联创、发展联促、实事联办”等形式,组织党员干警深入联系帮扶乡村、社区,走访服务对象、民营企业、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排查、化解事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慰问特殊群体、困难群众,全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一体推进。

  本刊记者聚焦农村生态环境也是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哪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炜:吴忠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耕地资源保护、保障农产品安全等方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大棚房整治”“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联手治乱象 合力护资源”等专项监督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三省八市检察机关共同守护母亲河”等协作机制,运用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措施,努力寻求形成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最大公约数。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288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8512吨,拆除违章建筑6160平方米,恢复湿地功能2000余亩,收回被抢占的河滩地6000余亩,恢复治理农用地2万余亩。

  本刊记者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检察机关都有哪些具体的做法?

  张炜: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高点谋划、高效推进,在巩固成果中深化服务,在提升质效中能动履职,取得了一些新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我在这里主要以利通区检察院和青铜峡市检察院为例,谈一些具体做法。

  一是抓牢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办实事。把提升群众安全感,作为推进乡村平安建设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严惩发生在乡村领域、涉及乡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乡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比如,常态化推进乡村黑恶势力惩治,组织全市检察力量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利通区检察院办理的马新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青铜峡市检察院办理的丁学福等15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糟贵等19人涉恶案件,有力整治了“村霸”,维护乡村良好社会生态。

  二是紧盯重点人群,精准“滴灌”解烦事。把保障民生民利,作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乡村重点人群,精准施策细化服务,以精准检察履职解决乡村群众关切问题。针对崔某等34名农民工讨薪案件,利通区检察院检察长亲自主持召开听证会并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兄弟讨回7.2万元血汗钱;青铜峡市检察院深入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3件30人,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25.9万余元。

  三是聚焦重点问题,能动履职化难事。把乡村建设的重点作为检察能动履职的热点,围绕乡风乡貌治理的重点、难点、要点问题能动履职,倾力服务美丽宜居文明乡村建设。利通区检察院针对流经辖区的秦渠、汉渠、马莲渠、东干渠等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宁夏引黄古灌区利通区段管理秩序,确保辖区古灌渠正常发挥农业灌溉作用,传承文化遗产,保障乡村生态可持续发展;青铜峡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提供线索奖励机制,实行积分优奖制,收到群众反映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条。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今后的工作中,吴忠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找准工作最佳契合点,在服务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进一步延伸触角,以高质量高水平检察履职,为促进吴忠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