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赴海淀区开展《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10月19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副主任潘爱兵带队到海淀区开展调研,听取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和海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乡村振兴促进立法的制度需求和意见建议。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建平,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与会人员围绕推进海淀区乡村振兴相关问题和立法对策进行了座谈交流,重点就明晰城市建成区范围、明确乡村振兴局职责、稳妥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撤村转居、实行近郊远郊差异化考核、保障乡村融合性产业发展用地、强化农业农村人才保障激励政策、加强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促进城近郊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提出意见建议。
潘爱兵副主任表示,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要立足北京超大城市“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农情,体现北京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对不同类型的乡村要结合不同的自然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人口构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进行科学定位,分类指导。海淀区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城市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走出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积累了宝贵经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将坚持开门立法,继续组织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法规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希望海淀区在法规立项论证和后续起草审议过程中继续贡献智慧、建言献策。
编辑:张红兵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