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7月起施行

2021-06-29 11:10:10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原标题:修订后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组织和行为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近日在南京召开。

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新修订的《条例》施行,为进一步推动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指出,要从规范合作社组织运行、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加强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强化监管和服务等方面,准确把握新修订的《条例》的内涵要求。要抓好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配套制度,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编辑:张红兵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