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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跟踪监督 推进问题整改

2021-05-07 14:19:00 来源:湖北人大网 作者: -标准+

原标题:强化跟踪监督 推进问题整改——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湖北省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刚性,着力打好审计整改监督“组合拳”,构建了“立体化”监督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体化推进

一是改进工作报告制。浠水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过去经验做法,依法确立了“人大监督、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工作体系,将县人民政府在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6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拓展为被审计单位同时分别向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报告时,选取部分问题突出、整改难度大的单位作口头报告,其他单位进行书面报告,所有单位都要列席常委会分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二是建立问题销号制。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建立起“两清单一台账”,即审计部门建立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人大预算工委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每年年终,审计部门将被审计单位整改完成情况、整改落实效果形成整改落实清单报县人大常委会,人大预算工委对照整改台账、调研情况形成评议清单,提交常委会会议作为评议测评的参考。

三是健全整改责任制。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与县政府的协调互动,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后,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县政府研究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牵头责任领导、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审计整改分工责任制。同时,要求财政部门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本级财政管理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协助审计部门督促各部门、单位对部门预算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四是落实整改督查制。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分管主任为组长、有关委室负责人和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督查专班,加强与县政府、审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控,不定期召开审计整改情况督办会,及时听取审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重点围绕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县政府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审计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有效提高审计整改力度。


创新方式方法,开展立体式监督

一是成立监督“国家队”。针对部分常委会委员财经专业知识欠缺,导致审议不准确、不充分的情况,浠水县人大常委会着力提高专业知识培训,强化专业力量配备,从社会和代表两个层面着手,选择财经方面的专业人才,成立了计划预算审查专家库和财经专业代表小组,让他们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启动之初就参与进来,帮助审计工作查缺补漏,补齐工作短板,确保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全覆盖;同时,要求他们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进行把关,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问题客观反映出来,让常委会委员看得清、搞得懂,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准备。

二是打好监督“组合拳”。针对以往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准备时间过短、监督形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等不足,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前介入,直接参与到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的过程中,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找准问题疗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选择少数发现问题多、性质严重、整改不力的被审计单位,紧扣整改目标、整改进度、整改责任,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项调查、专题视察、实地察看、现场询问、评议测评等多种监督手段,打出监督“组合拳”,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的监督更加深入,整改效果更加显著。

对不同单位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采用一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也可以多种方式同时进行监督。如在对产业扶贫绩效方面问题开展审计整改监督时,在有关专项报告的同时,常委会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相关项目建设点进行实地视察,并就资金使用、项目监管情况进行了现场询问,推动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整改成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对5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单位进行整改监督,开展各类监督活动11次,提交审查意见5条。

三是使好监督“回马枪”。一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往往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整改效果不佳。对此,县人大常委会不仅要"听"整改报告,更要"督"整改成效,开展好跟踪问效工作。在听取审议审计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选择1-2个群众反映强烈、违规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民生项目资金违规等问题,适时启动回审程序,组织常委会委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聚焦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落实不彻底、整改成效不理想等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再推进,及时杀好监督"回马枪",强力推动部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如在督办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时,对团陂水厂改造工程建设情况、兰溪镇河东水厂关停情况启动回审、实行现场督办,有力推动了两项工作的落实进度。

四是用好监督“撒手锏”。把满意度测评作为实施监督的有效措施,将听取县政府及各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开展满意度测评结合起来,同步报告、同步审议、同步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会后,常委会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将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县委,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并反馈被测评单位,如实反映各单位所得“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数情况,将工作满意度进行“亮晒曝光”,让单位之间“比脸出汗”,使满意度测评成为监督"撒手锏",进一步增强了整改单位责任感,推动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强化结果运用,做实全方位管控

一是积极争取县委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将审计及整改结果纳入年度单位目标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的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得到县委的认可。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提请县委出台有关意见,促进相关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财经秩序,推进廉政建设,促进地方发展上的重要作用。

二是强化人大跟踪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后监督范围,并作为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内容,适时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开展询问。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对2020年审计整改测评靠后的县交通和运输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三是推动政府加强管理。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寓支持与监督之中,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与审查监督政府和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督促财政部门将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财政收支预算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是督促部门建章立制。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计部门由事后监督向事中和事前监督前移,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如县林业局、教育局等单位对标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重新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县公安局针对资金直达到个人帐户问题,联合财政、机关事务中心完善公务卡制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加强了管理。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在提高审计整改监督实效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监督领域不断延伸、监督深度不断拓展,监督行为不断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连年提高,人大审计整改监督成效得到了县委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周年丰)

编辑:张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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