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2019-12-10 11:12:36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标准+

原标题:陕西人大: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40年来,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陕西省委中心工作,聚焦民生关切,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有力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实效与权威。40年来的陕西省人大监督工作,有四个鲜明特点:


一、始终聚焦法之必行,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从陕西省六届人大开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1988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全省进行执法检查的决议》,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执法检查。40年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30多次,有力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6个执法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的同时,深入103个点位抽查暗访,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和随机抽查报告。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狠抓整改落实。2018年,关中6市2区整治“散乱污”企业22909家。全省淘汰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4.97万辆,查处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2682个,有力促进了大气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今年4月上旬,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5位副主任和环资工委主任带领6个执法检查组,坚持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明察与暗访、问卷调查与法律知识测试,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与第三方评估有机结合,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对打好碧水保卫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0年来,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大执法检查的认识逐步深化,执法检查重在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同于行政督察、工作检查,更不是对某一领域的工作进行评价;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


二、始终服从服务大局,积极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40年来,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与改革同行、与时代同步,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00多项,着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陕西省委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力服务了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1990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解决意见。陕西省政府十分重视,决定在全省开展“五查四整顿”活动(即查依据、查项目、查标准、查用途、查问题,整顿队伍、整顿章法、整顿票证、整顿纪律),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2018年是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审议陕西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制作播放专题片,组织专题询问。陕西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制定印发《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陕西省营商环境指标中的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房产交易登记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二、第五位。

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询问。2018年6月至7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宝鸡等5市11县实地调研,召开7个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工作座谈会和省级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通报问题、督促整改。陕西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实行脱贫攻坚考核“一票否决”。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落实扶贫资金30亿元、同比增长30.4%;精准实施“3+X”产业扶贫工程,带动44.8万贫困户实现增收,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8.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竣工8.9万套,危房改造7.8万套,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整体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全省23个县、104.5万人脱贫摘帽。2019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情况、乡村产业发展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和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推动整改,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40年来,人大审议工作报告从一审了之,到形成审议意见;从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到跟踪监督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注重实效。


三、始终恪守为民情怀,使人大监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40年来,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2005年,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问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药品管理法和陕西省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2007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整改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报告。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仅2006年全省药监系统受理各类案件1.6万余件,立案查处1847件;全省1300种药品降价,平均降幅20%,依法维护了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

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舌尖上的安全”问题,201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审议陕西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于当年12月出台《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于2017年2月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清单》,使“三小”监管越来越严格和规范。2018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据统计,2018年,全省各级共出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904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323家,立案查处问题355起。全省104个涉农县区全部建成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监测数量由6600个增至1.37万个。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义务教育问题,2018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陕西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今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为年度重点,持续跟踪检查。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计划两年内解决城区学位不足问题,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西安市规划到2022年秋季入学前,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新增学位38.95万个。

40年来,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铭记我们党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和使命,坚持监督选题来自人民、监督过程依靠人民、监督结果为了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动人大监督实践和制度创新

40年来,人大监督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越来越具有实效和权威。

一是不断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比如,自1998年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制度。2006年对审议意见的形成、转办、督办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2014年,首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又比如,1991年开展对公检法司机关的检查和评议活动。2000年评议工作由重点评议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拓展,形成了一种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再比如,1995年,首次听取陕西省副省长述职报告。目前,“一府两院”负责人向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已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再比如,2016年,建立审计整改情况向人大常态化报告机制。

二是不断拓展监督领域。比如,1997年把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监督范畴。2005年对省级财政追加支出预算进行审查。2018年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2019年基本实现了“一府两院”重点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又比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制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18年首次听取审议全省金融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再比如,2017年,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首次将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报备范围,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是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比如,积极推进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先后建成省市县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代表履职综合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又比如,着力强化跟踪监督。从1995年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联合新闻媒体,连续5届、25年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渭河治理、渭北“旱腰带”环境保护治理等,持续不断跟踪监督。2011年,陕西省政府出台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治理方案,投入82亿元治理渭河水污染,取得了明显成效。再比如,积极探索联动监督。2017年,陕西省市县乡四级人大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联动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受到省委充分肯定。再比如,推动专题询问常态化、制度化。2011年至今,组织专题询问18次,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再比如,着力推进“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全链条监督,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40年来,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既严格执行监督法的规定,又根据中央和陕西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探索监督工作新方式、新途径、新领域,重程序但决不“走程序”,严守法律规定但决不墨守成规,使人大监督推陈出新,展现出蓬勃生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这是党中央赋予各级人大的光荣使命。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用来为人民服务。

编辑:张红兵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