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各种风险挑战不断涌现,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日益增长,政府立法也面临着不少新问题、新挑战。为此,贵州省司法厅以建章立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链条加强立法风险防范,注重立法预期管理,助推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制度漏洞风险
针对立法风险防范制度缺失问题,在全国率先制定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办法,强化政府立法风险的预测、评估、防范和控制,对立项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重要内容审查、施行时间等全链条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预测研判,提出风险防范措施,有力保障立法的系统、科学、规范。目前,形成了以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办法为基础,以《贵州省人民政府预备立法项目评估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督促落实办法》等为重要支撑的“1+N”立法风险防范制度体系,有力提升政府立法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问需于民,防范立法落差风险
大力推动立法为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立法重要指标。建立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制,遴选15家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传统村落、街道办事处、高校、科研院所、律所、企业等。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搭起立法民意“直通车”,原汁原味收集群众立法诉求。创新“热线群众路线”征集民意,拓展民主立法渠道,在实地调研、召开论证会、征求意见、公开挂网等基础上,运用12345热线数据库收集广大群众真实诉求,以问题为导向,在立法中回应群众关注。
强化科学论证,防范立法质差风险
积极引入外部智囊,选聘28名立法咨询专家统一纳入“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家库”,建立立法专家论证机制,调动专家参与立法积极性。汇聚专业智慧,研究解决政府立法中的实际问题。邀请大数据、科技等领域专家对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等10余件立法项目中的数据流通交易场内交易不活跃、科技成果转化难等专业问题展开论证,提高立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正式立法项目立项评估论证,从立法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导向性及前期准备情况等方面量化评估指标,对体现重大决策部署、具有立法引领和示范作用、服务民生急需的优先考虑,在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召开立法专题会等基础上,创新立法项目正负面清单化机制,对部门申报的正式立法项目开展论证审查,并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充分衔接后,形成正式立法项目清单。
强化合理运用,防范立法偏差风险
科学设置评估标准和风险级别,合理运用评估结论,提前研判政府立法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可能带来的风险,通过系列制度设计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将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作为开展立法风险评估试点项目,重点就监管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对我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风险评估,认真研究第三方评估结论,对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和经营规则作出严格限定,为我省地方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组织开展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风险评估,重新确定了“着力于生产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与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立法方向,提出的立法建议得到一致认可。在事关能源安全的重大内容设计上,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开展了“高后果区”保护风险评估,进一步厘清这一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区域法律地位,最终结合评估结论,在全国率先以专章形式对“高后果区”法律地位进行明确。
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