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2021年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持续部署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成效获中央依法治国办简报刊发,为毕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统筹推进,完善示范创建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示范创建统筹部署。将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纳入省委全会决定和省“十四五”规划、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纳入省委常委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省委组织召开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工作方案和深化意见,建立35家省直部门帮扶督导机制,构建“4+5”工作体系,明确7个方面63项具体创建任务。二是压实示范创建实施责任。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协调,组织开展日常调度评估监测和经验总结推广。15家省直单位明确具体支持措施,11家省直单位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及5个配套文件,细化创建任务。市委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巡察内容,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一是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27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反馈工作,上报立法意见建议690条,被采纳65条。在全市机关单位、社会组织、乡镇村居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个,组建由110名专家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配备基层立法信息员、宣传员1503人。二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市委出台依法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建立立法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165次。三是围绕示范区建设加强地方立法。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先后出台《毕节市韭菜坪景区保护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4部、市政府规章6部。围绕统一大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清理废止涉及罚款、不平等对待企业等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93件,完成3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出台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前评估、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市县政府共向社会公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29项。市政府出台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会商研判、风险提示、闭环管理等制度。二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政企会商、义务监督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开展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改革试点。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926个,清退企业群众资金845.16万元。政务服务品牌建设获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通报表扬。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政府出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方案,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328项。全市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829名,选聘社会监督员185名,设立监督联系点91个,经验做法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出台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问责追责418人。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公正司法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出台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和书记员权责清单,推动惩戒制度实质运行。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司法数据会商,开展瑕疵案件专项治理。加强全链条审限监管,该做法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信访事项监督协作工作机制。二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完善执行公开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毕节开展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经验。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纠正虚假诉讼案件39件,为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23.43万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97件,19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建设智慧数字司法,4个检察监督模型在全国推广。三是突出重点司法领域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刑事案件较2020年下降29.37%,电诈案件下降33.7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禁毒工作实现被国家和省重点整治、预警通告历史性“清零”。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办理“以碳代赔”公益诉讼案件14件。深入开展“护苗行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打造“守未联盟”平台,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持续夯实法治社会根基
一是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建成市县综治中心10个、乡级综治中心280个。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总量较2020年下降19.48%。推广“七人议事”、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模式。出台《毕节市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成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100个,选聘人民调解员1.96万人。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打造法治教育基地104个、法治文化阵地625个。组建法治文艺队伍,编写具有地方特色法治文艺作品600余部(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培养“法律明白人”2.3万人。中小学全覆盖配备法治副校长2213名。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6项机制,夯实实体和网络平台,建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279个,基本建成城乡居民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完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市现有律师2055名,公证员、司法鉴定人89名。
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