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公布5起危害生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2025年,公安部对145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相关案件3.7万起。这些行动既是对破坏生态违法犯罪的强力震慑,更是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坚定担当。本次案例聚焦非法采矿毁山、非法占地毁田,猎捕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处置污染废物、非法采挖国家野生保护植物等突出问题,直击生态安全痛点。公安机关的重拳打击,彰显了对危害生态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此次公布的案例表明,生态安全事关全局、不容有失:天津蓟州刘某等人非法盗采石料近4万吨,凿穿山体作为运输通道,严重破坏水源涵养载体并威胁公共安全;黑龙江绥化薛某未经行政审批,擅自将40余亩优质黑土耕地改为鱼池,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直接触碰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浙江宁波李某某等人多次非法闯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猎捕被列为“极危”物种镇海棘螈、西藏那曲加某等人盗采大花红景天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严重侵蚀生物多样性根基;湖南株洲周某某等人跨区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周边土壤及大气严重污染,危害群众健康与区域生态安全。这些行为绝非简单的“牟利之举”,而是突破生态底线、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必须以雷霆手段坚决遏制。
法治是守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保障。从法律规定看,刑法中污染环境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罪名,为精准打击生态犯罪提供了明确依据;新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整合30余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构建起权责清晰、监管严格的法治体系,将生态保护从理念转化为刚性约束。在执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案,既严厉打击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又强化行刑衔接,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行政监管与刑事打击同向发力的全链条治理。同时,执法过程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同步推进生态修复,助力被破坏的山体、耕地、植被重回良性生态,实现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统一。
生态治理久久为功,更需全民共治、凝心聚力。生态安全人人有责,没有局外人,皆是守护者。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既是“治已病”的雷霆手段,更是“防未病”的源头震慑:督促市场主体严守环保底线,摒弃“牺牲环境换利益”的短视观念;引导群众摒弃旁观心态,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植物制品、主动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生态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持续完善生态警务机制,深化警力下沉、部门联动、数智赋能,让生态保护的触角延伸至每一片山林、每一寸土地、每一条河流。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公安机关以利剑出鞘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中国建设扫清障碍、夯实根基;而实现生态环境长治久安,仍需全社会一以贯之、同向发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共同守护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好家园,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凝聚磅礴力量。(法治网 童悦敏)
编辑:李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