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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6-03-07 15:44: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何秉群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治理,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类型多样、内容复杂的新特征,需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统筹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多种方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强化调解作用,筑牢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

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是法规明确的四种调解方式,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独特作用。其中,《商事调解条例》将于今年5月起施行,各地可以对商事调解组织进行合理布局,完善规则体系,培育专业队伍,积累相关经验。同时,提高调解的专业水平。发挥行政调解优势,通过专业权威的行政调解机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释放行业协会、行业调解组织的专业性调解效能,构建“行业矛盾行业调、专业纠纷专业解”的解纷格局。

发挥仲裁优势,打造高效解纷快速通道

仲裁承担着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责。新修订的仲裁法自3月1日起已施行。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充分了解仲裁一裁终局、专业高效、保密性强、国际通行等优势,引导更多纠纷选择仲裁解决。同时,要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支持仲裁机构做大做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质量管控,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涉外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仲裁创新试点,加大涉外人才培养储备,拓展涉外仲裁服务范围,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提升解纷效能,畅通行政纠纷救济渠道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一是强化行政裁决功能。厘清裁决事项清单,重点覆盖自然资源权属、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等专业性强、与民事纠纷关联紧密的领域。完善裁决程序规则,探索专家参与机制,提升裁决的专业公信力与化解效率。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核心功能。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加强对行政行为全面审查,强化复议决定的执行效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提升政府公信力。

坚持公正司法,守牢定分止争最后一道防线

法检两院要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形成合力。法检两院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法律监督职能,在司法活动各环节做细做实定分止争,让当事人解开“法结”、消解“心结”,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同时,法检两院还应加强常态化协同。在复杂案件处理、类案标准统一、虚假诉讼防范等方面深化协作,形成信息互通、职能互补的解纷合力,共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河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