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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无人机“飞”出法律边界

2026-02-10 09:28:2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近年来,随着低空经济这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无人机已从专业设备演变为服务民生的大众消费品,广泛应用于多个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领域。然而,在技术创新带来的发展红利背后,“黑飞”乱象日益凸显,严重扰乱空中交通秩序,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国家关键信息安全。对此,公安部于2025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超高“黑飞”违法犯罪“净空”专项工作,并于近日公布了相关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表明了坚决维护空中安全、筑牢低空发展法治基石的决心。

从公布的案例来看,“黑飞”行为已远超简单的违规操作范畴,逐步滑向触碰法律红线、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深渊。李某某多次操控破解后的无人机飞至8000米高空,飞行轨迹侵入民航航路,与载客客机最近距离仅 800 米;田某某明知机场净空区为禁飞区域,仍在客机起降航道上空拍摄并发布挑衅言论;陈某某在两条民航主航线之间超限飞行,高度超过民航最低安全标准线。这些行为均构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危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田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某、陈某某分别被批准逮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充分彰显了法律对公共利益的严格保护与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严厉规制。

需要警惕的是,“黑飞”背后已形成一条危害公共安全、触碰法律底线的灰色产业链,其蔓延态势直接威胁国家空域管理秩序与产业健康发展。朱某某、李某等人不仅自身违规破解无人机系统,还规模化提供破解技术与服务,非法获利数万元,成为“黑飞”行为的推手;王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为虚假飞行申请披上“合法外衣”;冯某某甚至因在军事禁区飞行,直播拍摄内容涉及军用机场内部环境,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对国家安全造成潜在风险。这些案件表明,“黑飞”早已不是个体偶发的违规行为,而是演变为集技术破解、工具提供、虚假申报、内容传播于一体的系统性违法链条。对此,公安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源头防控,依法对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一并查处,既体现了法治思维的系统性,更彰显了维护国家空域安全、筑牢公共安全防线的责任担当。

国家空域的有序管理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系。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施行,为低空经济发展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明确了无人机实名登记、空域分类管理、飞行审批等制度。任何未经许可在管制空域飞行、破解系统限制、提供破解工具等行为,均已明确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聚焦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挑战,首次将无人机“黑飞”行为明确纳入“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范畴,依法设定处罚措施。其中,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造成重大事故,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浪潮不可阻挡,但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天空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普通无人机爱好者还是行业从业者,都必须牢固树立“守法飞行”的底线意识。唯有全社会共同树立空域安全意识,敬畏法律、遵守规则,才能让无人机在法治的蓝天下安全翱翔,真正释放低空经济的巨大潜力,守护好我们头顶的这片公共安全空间。(法治网 赵子贺)

编辑:李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