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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网游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打卡 检察官迅速开展行动......

2025-11-24 16:43: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4年年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运用数字检察模型进行数据筛查时发现,2023年11月北京市“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两次接到家长举报,投诉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旗下多个网络游戏的弹幕互动玩法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消费充值,涉嫌违反《条例》,致使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受损。

西城检察院迅速开展线索筛查核实工作,发现该公司主营业务是与直播平台合作的弹幕互动玩法,这种玩法区别于常见的网络游戏,属于新业态领域新型产品。

玩法运行架构分属开发设计公司、直播平台、主播三方,公司负责玩法的设计、开发、接入、更新、维护等环节,上线、推广与直播平台合作完成,主播系直播平台用户,在公司提供的玩法中进行选择并直播。在玩法直播中存在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消费、致使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风险。

西城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磋商函;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向涉案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

涉案公司立即组织对旗下产品进行全方位自查自纠,优化玩法设计,在开局、结算等界面醒目位置均设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的强提示,联合直播平台对玩法内疑似未成年人消费账号进行动态监管,落实定期公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治理情况制度。

相关法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和规则,并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策划:法治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迟明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