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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合力众行致远 同筑现代化之路

金砖扩员 为国际仲裁的多元发展注入新动力

2025-10-29 14:27:0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冠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青

在世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大国竞争白热化和全球供应链重构的大背景下,跨境争议呈现出结构复杂、执行难度加大等特点,对现有国际治理体系和争端解决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立更加高效、包容且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商务部前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前会长崇泉出席活动并作开幕致辞

9月18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主办的“中国仲裁周——第四届金砖仲裁论坛”上,中国商务部前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前会长崇泉表示,“仲裁以其专业性、中立性和高效性,成为维护国际经贸秩序的重要支柱,对跨国投资与贸易、维护国际经贸秩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金砖国家作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在促进仲裁合作、完善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和巨大的潜力。众擎易举,独木难支,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表示,金砖国家仲裁的发展需要众行致远,金砖各国应进一步深化规则共识、强化服务共识、凝聚人才共识。

扩员阔步:迈入“11+10”的“大金砖”时代

2025年1月,印度尼西亚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正式成为了第十一个金砖成员国;6月,越南成为了第十个金砖伙伴国,金砖合作机制迈入“11+10”的“大金砖”时代,覆盖亚、非、南美、欧洲等四大洲,人口逾全球半数,以市场汇率换算的GDP占全球份额约30%,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突破50%。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壮大,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显示,2024年,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整体增速达到4%,超出全球3.3%的平均值,带动了大量国际贸易、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跨境争议也日益增多。《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显示,高达87%的受访者选择仲裁作为处理跨境争议的首选方式。印度尼西亚仲裁员协会主席托尼·布迪贾加表示,仲裁是公平、透明并基于确定的规则来解决争议的机制,能够解决全球格局下所发生的争议,因此,在塑造全球治理体系和提升金砖国家全球影响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伴随着亚洲经济可持续发展、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以及相关国家法律与仲裁机构的现代化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推动,催生了国际仲裁的多元化发展。据《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显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地为:伦敦、新加坡、中国香港、北京和巴黎。亚太地区已成为国际仲裁的重要增长点,逐渐打破了西方为主的传统仲裁中心格局。这为金砖国家提供了高效、灵活、可执行的仲裁选项,成为金砖国家打造区域法律合作的新优势。

2023年,六家金砖国家头部仲裁机构共同签署并发布《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推动仲裁现代化、国际化与数字化,倡导“四个共享机制”;2024年,厦门法院办理了全国首例涉金砖国家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案,为金砖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提供了“中国样本”;2025年,金砖国际合作联合仲裁中心机制正式启动,有力推动了金砖国际合作联合仲裁中心的设立、金砖成员国之间仲裁规则的衔接和仲裁裁决的互认与执行。

越来越多的金砖国家仲裁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仲裁事务,逐步建立了具有区域特色且符合国际标准的仲裁规则与服务体系建设,为全球仲裁制度的多元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巴西金砖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外交学院客座教授马库斯·弗雷塔斯认为,金砖国家的仲裁合作表明全球南方不仅仅是全球化的参与者,更是法律权威、制度创新以及文明贡献的创造者。金砖国家仲裁合作不仅是一种机制,同时也是一种宣言:“21世纪的商业治理是多极化的,具有代表性和公平性”。

求同存异:共塑争端解决新优势

多元化的国际仲裁生态下,对金砖国家的仲裁机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金砖国家间的仲裁合作依然面临差异化的挑战,求同存异差异亦可转化为优势。

金砖国家的法律传统各异——民法、普通法、宪政主义与仲裁文化并存,扩容后差异更为显著。马库斯·弗雷塔斯认为,金砖国家的仲裁合作并非同质化,而应在立法、司法和规范传统多样性的基础上实现融合与创新。为此,他提出三项共建路径:一是打造统一的仲裁数字平台规则,兼容区块链存证、AI多语言翻译和在线庭审标准;二是在示范条款中嵌入包容性、可持续发展与公平性价值观;三是提前布局人工智能、能源转型和空间商业等未来领域的争端解决规则,以适应国际化新形势,彰显金砖制度创新的全球吸引力。

差异的融合需要统一的“接口”。阿布扎比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院理事布洛瑟姆·郉进一步表示,金砖成员国除四国尚未加入《纽约公约》外,其余金砖国家均为《纽约公约》缔约国,但各国对“公共秩序”“拒绝承认与执行”“撤销裁决”等标准认定不一,导致裁决在成员国内流通受阻。她倡议建立更广泛、综合的金砖仲裁及仲裁员机制,通过协调和统一相关规则,实现执行的一致性与可预期性。

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终身教授马利克·达兰呼吁金砖各方携手合作,统一仲裁规则、共享仲裁员资源、设立互认的快速执行中心;同时将调解纳入前端,实现“先调解、后仲裁”的灵活流程。面向2045年知识经济转型,联合提前布局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新型争端治理规则。用规则统一、数字赋能与调解前置,为全球提供更具包容性与前瞻性的争议解决新范式。

中国实践:贡献全球治理新方案

从合作共识到逐步实现合作机制落地,需要金砖各成员国及仲裁机构在规则制定、数字平台建设、国际化布局等方面持续发力。作为金砖仲裁合作的重要推动者,中国正在为金砖国家仲裁合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方案”,助力构建更加公正、高效、多元的国际争议解决体系。

以贸仲为代表的中国仲裁机构,是涉外仲裁发展、推动金砖仲裁合作的积极践行者。据贸仲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9月,贸仲累计审理案件突破7万件,案件当事人遍及全球168个国家和地区,覆盖所有金砖国家。仲裁裁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地承认和执行,其中包括沙特阿拉伯、南非等金砖国家。

贸仲坚持仲裁规则创新,适配金砖需求。2017年,贸仲颁布首部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填补了国内投资仲裁制度的空白,也为金砖国家投资仲裁合作提供了“中国模板”;2024年新版仲裁规则引入早期驳回程序、第三方资助等国际规则,与国际实践全面衔接。2025年,贸仲仲裁规则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在《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并列获评全球前五最受青睐的仲裁规则。

金砖国家区域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正成为金砖仲裁合作的坚实桥梁。2025年,贸仲中非庭审中心落户湖南长沙,为中非经贸提供便利、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同年,贸仲与南非仲裁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在仲裁规则、案件管理和仲裁员交流等方面实现深度对接。此外,贸仲还联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巴西工商业联合会仲裁与调解中心、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等金砖成员国及伙伴国共十家代表性争议解决机构,共同发布《加强金砖国家法律合作服务,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健康发展联合倡议》,通过资源共享、规则互认和人才互动,构建覆盖金砖国家的仲裁合作网络。

金砖国家仲裁合作机制不仅仅是一种争端解决机制,它正在为全球治理贡献兼具创新性与多元化的新范式。崇泉呼吁:“各金砖成员国携手共进,弘扬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为构建更加公平、正义、高效、包容的国际争议解决体系贡献‘金砖智慧’与‘金砖力量’!”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