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2025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中国-拉丁美洲国际仲裁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以下简称贸仲)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简称联合国贸法会)、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共同主办。
来自近30名仲裁法律界、公司实务界、学术界中外专家围绕“智联全球:共筑国际仲裁数智协作新格局”“智赋新章:规范国际仲裁数智辅助新边界”“智序未来:擘画国际仲裁数智治理新图景”三个议题发表演讲。来自52个国家和地区近500人现场参会,包括51家国际组织及国外主要争议解决机构共119名负责人和代表,全球103个国家和地区超过510万人次在线关注或收看。
以下内容是秘鲁美国商会国际仲裁院主席Roger Martin Rubio Guerrero在第二个议题“智赋新章:规范国际仲裁数智辅助新边界”中的发言节选。
2025年是国际仲裁发展的一个转折点。我们已多次讨论人工智能在解决国际争议方面的能力,同时也意识到,有效运用人工智能处理国际争议仍存在一定门槛。当前,中国等国家经济持续发展,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与拉丁美洲之间的贸易往来也日益密切。各国之间的贸易量已达到相当规模,并仍在持续增长。
中国是秘鲁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贸易规模仅次于美国。中资已进入渔业、矿业、能源生产、输配电、油气、金融以及港口运营等重要行业。可以说,中国是推动我们地区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作为法律专家,我愿聚焦人工智能与国际仲裁这一主题,探讨中国在其中可发挥的作用。我们需要思考仲裁规则与裁决的根本目标。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工作可做。需明确的是,任何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裁决,本质上是由算法和参数所驱动的。
近年来,人工智能在诉讼中的应用迅速普及,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幻觉”现象与算法偏见。与此同时,相关解决方案也在不断涌现。在美国、德国等国,已有一些人工智能项目致力于为诉讼提供可靠信息,并在法院许可下得以使用。总体来看,许多国家关注在司法系统中使用人工智能,并致力于提供统一且有效的解决方案。如今,这项技术也已应用于国际仲裁领域。
在利用人工智能解决争议时,需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仲裁庭应明确,机器不能替代人类执行不可下放的职能,人工智能应处于辅助地位;另一方面,创新者则希望借助算法与客观标准,推动人工智能更广泛地应用。我们必须跨越“创新之桥”,在这一领域进行更多尝试,同时筑牢伦理之基。作为国际仲裁界的一员,我们对此负有共同责任。
沿着创新路径继续推进,我们应思考如何将仲裁与人工智能更好地结合,以取得更优成果。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明确目标。我们应构建一个能够提供合理法律确定性与规则性的系统,并确保该系统具备可追踪性与信息透明度。
第二,建立能够识别并界定潜在偏见的模式,尤其要通过严谨方法进行检查与规避。
在创新应用方面,我认为创新者应与民间机构及仲裁机构合作,或促进仲裁机构之间的协作。我们如何在决策过程中应用人工智能?关键在于对信息的控制——通过输入全部信息,对模型进行调适与修订,以获得最佳结果。具体可应用于裁决过程、临时措施、可适用的法律规则等方面。比如,亚洲、拉丁美洲或亚太框架下的仲裁机构,应共享其标准数据,从而更好地预测仲裁庭对某些法律问题的一般处理方式。
我们应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首先,新挑战将不断出现,例如如何处理人工智能所生成的信息。这类信息可能对经济和法律从业者具有参考价值,可用于国际投资与信息共享。其次,我们可借助人工智能开发多元纠纷解决方法,使其作为仲裁员辅助工具,在特定情形或流程控制中应用,甚至由人工智能直接处理某些类型争议。
在此,我想总结两个相关问题:一是当事人与仲裁机构所制定规则之间的关系。这并非最核心的关切,因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居于优先地位,是程序推进的主要动力;二是从机构角度出发,相关的规则、指南与指导意见至关重要,有助于各方达成共识。
各位朋友、同仁,我们今天齐聚北京,在2025年展开这场讨论并非偶然。我深信,我们已在这一区域见证众多创新实践,会议期间也多次交流相关话题。十年后,我们或许将在拉丁美洲重逢,进一步探讨人工智能如何重塑国际争议解决格局,特别是国际仲裁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我们区域的贸易与投资发展。
编辑:薛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