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10月16日下午,2025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周配套活动之“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交流会”在海口举行。海事领域权威专家、法律界人士及航运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围绕自贸港海事仲裁制度创新展开深度研讨,为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前的高端航运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施滨峰在致辞中表示,海事仲裁在服务高端航运、促进航运要素聚集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是全球最大海运国,但在高端航运服务领域仍存在短板,交通运输部将“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纳入部工作重点,与有关单位积极协作,明确工作思路和切入点,在聚焦制度创新、队伍建设、支持特别仲裁试点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推进建立“海事调解+海事仲裁”合作机制、探索海事人员担任仲裁员机制、支持参与上海、海南、厦门等地开展特别仲裁等创新举措。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郑振玉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即将启动这一关键背景,围绕海南自贸港法律服务新机遇与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展开剖析,他着重从以仲裁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入落实新修订的仲裁法、前瞻性研究全岛封关运作带来的新变化三方面提出见解,提出仲裁行业要主动识变、科学应变、积极求变,精准满足全岛封关运作后的新需求。
海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帅表示,在新修订仲裁法通过之际召开交流会,为各位业界嘉宾共同研究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共同培育海事纠纷化解新生态提供了新平台。随着航运业务量激增、交易模式创新,海事纠纷的复杂性、专业性日益提升,这既对传统仲裁服务提出了新挑战,更为制度规则创新开辟了新空间。目前,海南已出台规定引入临时仲裁制度,与自贸港政策优势联动,期待各方加强对接、提供支撑、主动实践,共同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海事仲裁规则体系。
会上,五位权威专家的精彩分享从不同维度展现了海南自贸港在海事仲裁制度创新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为中国海事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法务与风险管理本部副总经理汪洋率先介绍了行业现状,提出我国航运业“硬实力”与仲裁“软实力”存在显著落差,在海事仲裁领域,全球80%以上的海事仲裁案件选择伦敦,中国涉外海事仲裁管辖占比仍然偏低,“‘英国法+伦敦仲裁’的传统路径依赖,加上国际标准合同的惯性约定,构成了现实挑战。”
如今,国际化合作路径同步清晰。礼德齐伯礼律师行高级合伙人、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支持会员远东联络委员会委员李连君对比国际数据,建议深化琼港合作,吸引香港仲裁机构设点,通过税收减免、签证便利等政策推动“香港仲裁员+海南案件”模式。
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淳聚焦区域协同:“依托RCEP推动中国-东盟仲裁互认,建立‘调解优先、仲裁为主、诉讼兜底’机制,律师可提供全链条跨境法律服务。”
“程序灵活、成本低廉、保密性强是核心优势,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仲裁员与规则,无需支付机构管理费。”海南省仲裁协会会长刘道俊详细解读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制度的创新与优势,认为临时仲裁制度成为海南海事仲裁破局的关键抓手。
“自贸港新增航运企业900余家,迫切需要海事仲裁发挥‘稳定器’与‘新引擎’作用。”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吴平生介绍,海南已构建“2+1+5+N”航运政策制度体系。下一步,海南将紧抓机遇,从立法细化、填补新兴领域规则空白、打通三机制衔接堵点、人才交叉挂职等方面发力,推动海事仲裁从“建起来”到“强起来”。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7月底,海南海事局与海南省司法厅在海口正式签署《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海事仲裁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并同步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海事仲裁重点工作任务(2025-2026年)》,推动构建“海事调解+仲裁”新模式,建立海事调解仲裁实训基地,探索支持海事执法人员担任海事仲裁员或专家证人。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