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邹妙妙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聚众斗殴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文某、顾某、龙某甲、龙某乙、龙某丙、李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六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两个月不等刑罚。
据悉,2022年1月27日22时许,晏某(已判刑)与其女朋友钱某某在纳雍县化作乡吃烙锅。期间,龙某(已判刑)打电话给其前女友钱某某邀约玩耍。晏某得知后,在电话中与龙某发生争吵、辱骂,双方互邀斗殴,晏某遂邀约朋友帮忙打架,晏某携带一根棒球棒后到达指定地点。龙某得知晏某已到化作街上,遂邀约一起喝酒的文某等人参与斗殴,并准备了木棒、钢管等工具。文某等人看到晏某后,便持木棒、钢管等追打晏某。期间,晏某跑离现场,文某等人便对剩下的人进行围殴。
纳雍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文某等六人在龙某邀约下,持械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其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同级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