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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概念》第二章读书笔记

2025-04-29 14:27:39 来源:法治网 -标准+

1、 结构与写作手法分析

(1) 结构

第二章在第一章开启对法律本质探讨的基础之上对法律的特征进行分析,延续了对奥斯丁理论的批判,在批判中深化自己的观点,得出了关于法律的简单说明。

第二章总共有两节内容,第一节以各式各样的祈使语句为标题,哈特指出了祈使语句的常见类型,有请求、恳求、警告等等,这些祈使语句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指示者希望被指示者依照其意愿行动。而有一种类型被哈特特别指出,那就是“命令”,在文中,哈特将命令表述为完全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同时,将其与奥斯丁所定义的号令进行对比,其认为号令隐含了阶级属性,它主要诉诸的是对权威的尊敬而非恐惧,但是正因为号令过于近似法律,哈特并没有选择将其作为说明法律概念的起点,而是带领大家跟随奥斯丁的脚步,从抢匪情形中的“命令”概念出发,来建构“法的概念”。因此,第一节就像是建房子打地基的趁手工具,了解了第一节所提出的不同类型的祈使语句,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法律概念世界的建构。

第二节是本章的核心内容,即对法律作为强制性命令的阐释与论述。哈特想要重建法律的面貌,将抢匪情境作为整个第二节论述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添加补充法律的特征,首先就是普遍性。作者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先讲述理论层面的普遍性原理,再结合抢匪情境说明其含义,展开对法律普遍性的解释。其次是持续性,可以说持续地相信不服从导致制裁的“信念”,使当初的命令能持续保持活力。在添加了普遍性和持续性的特征之后,哈特指出我们得到了“以威胁为后盾,而被普遍服从的一般命令”的概念。到这里,也许我们会以为论述已经结束,但是哈特循循善诱,引导读者进一步思考“发布命令的人”的问题,引出了现代国家法体系的两个特征,分别是对内的至高无上性和对外的独立性。于是,关于法律的简单说明就此形成:任何一个法体系都包含某些人或团体所发布之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这些命令大致上受到服从,且被规范的群体需大体上相信:当违反这些命令时,制裁将会被执行。这些人或团体必须是对内至上,对外独立的。

第二章的结构十分清晰明确,哈特以清晰的条理让读者迅速明白了其对法律概念的构建和法律的几大特征。

(2) 写作手法

本章最为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以抢匪情境贯穿全章,完成对奥斯丁理论批判的同时,展示了作者的思考和理解,建构了哈特期望的法律概念世界。

在第一节介绍命令这一祈使语句时,哈特运用抢匪向银行职员说:“把钱交给我,不然我要开枪了!”这一情境,生动具体地解释了命令的特殊之处,即以威胁为后盾。

而在第二节中,抢匪情境的作用更加凸显。在解释法律的普遍性时,哈特以抢匪对这个职员说的话对他起作用与抢匪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面说话的情境对比,说明法律的适用问题。而在解释法律的持续性时,哈特继续使用抢匪情境,指出在此情境中,抢匪相对于银行职员而言,占据了某种优势或者支配的地位,属于短暂的胁迫性,这道命令随着情境结束而终止。但是法律有着持续性这一项特征,因此就表明以抢匪情境简单化法律概念并不合适。通过对简单的抢匪情境添加一连串的特征,是在理解法律概念的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总之,贯穿第二章的抢匪情境对于理解法律的特征以及概念有着重要的作用。以简单生活化且人们都能够理解的事例推进观点的输出和思考,让读者清楚地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这是极为优秀的写作手法。

同时,本章采用了很多的对比手法,鲜明的对比体现了哈特的观点与奥斯丁等人理论的不同,突出了哈特在法律概念世界的独特想法,且让读者对其观念印象深刻。

2、 内容理解

(1) 祈使语句

将法律归结于祈使语句中的“命令”还是“号令”,是哈特法学理论与奥斯丁理论的一大不同,细细研究这两个词语的内涵,号令比命令有着更加浓重色彩的阶级属性,压迫性更加强烈。在哈特眼中,号令主要诉诸权威,靠上层持续累积的权威发挥作用,由于其本身含有的权威,其很难阐明法律为何;而命令是以威胁为后盾,通常带有暴力性的威胁手段,能够为阐释法律概念提供发挥的空间。因此,在最终选择将谁作为建构法律概念的起点时,哈特选择了“命令”。

(2) 作为强制性命令的法律

确定以命令为建构法律概念的起点之后,哈特开始阐释自己的观点。为了批判与区别奥斯丁的法学理论,哈特为简单的抢匪情境添加了一些条件,以此揭示了法律的几大特征:普遍性、持续性与独立性(针对法律体系和运行程序)。

哈特指出,在现代国家里除非经由特别规定放宽或限制所适用的范围,否则一般性的原则一概会把其疆域内的所有人民纳入其管辖之下,即没有特别规定,法律对人们普遍适用,换而言之,法律拥有很强的适用范围。同时,哈特批判了奥斯丁等人的法律被指示给民众们的表达方式,这样的表述有着吸引注意的意味,即意味着法律制定出来需要民众对它感兴趣再来遵守,但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一旦被制定出来,它的效力就赫然存在,不存在需要民众确认后法律才适用的情况。巧妙的批判更加凸显哈特观点的合理性。

接下来哈特想要为抢匪情境加入了另一项基本特征以使法律模型更具有说服力,那就是法律的持续性。在抢匪情境中,抢匪对于银行职员发出的命令是短暂的威胁,情境终止意味着命令结束。但是回到法律上来,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它的效力是长期存在的,对于人们的规范作用是持续不断的,需要人们一以贯之地遵守。更深入地说,法律发挥作用不只是靠强硬的命令,更是需要且希望身处其中的人们有着一种自愿遵守法律、信仰法律的信念,以此最大限度地发挥“制裁的力量”,发挥法律的作用。将这一观念联系实际,这正是我们国家目前建设法治社会的一大要求与愿景,即社会上的民众普遍遵守法律、信仰法律。这又随之引出了一个问题:多少人遵守多少一般化的命令,遵守多久,才构成法律?这是我们仍然需要继续深入思考的问题,也是完善法律世界建构必不可少的问题。

这些特征添加后,“以威胁为后盾,而被普遍服从的一般命令”的概念应运而生,这也让哈特思考关于“发布命令的人”的问题。这就为哈特对现代国家法体系特征分析提供了思路。其认为现代国家法体系有两大重要特征,分别是至高无上性和独立性。同时哈特以英国立法体系结构为例,阐释了这两大特征。

结束上述论述之后,来到了本章的末尾部分——关于法律的简单说明,短短几行字,总结了本章探讨的法律概念问题,让读者清楚地直视法律本质的一部分。

3、 个人感悟

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这一章的内容似乎比第一章更容易理解,我认为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第一章已经建构了一个法理学理论世界,因此在第二章继续深入时这些文字与观点就变得更容易理解。

这一章的内容是比较清晰的,很多文字也让我感到十分熟悉,比如法律的普遍性与持续性,这在上学期的法理学导论的课程中有所涉猎,让我理解起来比较容易。以及文中提到的现代国家法体系的两个重要特征:对内至高无上性和对外的独立性,这与我在高中政治的一本教材中所学习的知识有重叠,帮助我快速理解文中所表达的观点和想法。

同时,这一章运用了很多例子帮助包括我在内的读者理解作者的观点,比如反复出现的抢匪情境,以及英国法律体系的简单介绍,都为我清楚理解哈特的法律概念世界提供了莫大的帮助。也让我更加期待接下来的章节内容,将要带领我们走向法律世界的何处。

(作者:李宇乔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