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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写劳动法

2025-04-25 11:47:05 来源:法治网 -标准+

□ 张赟洁

书名:《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原理、材料与案例》(第三版)

作者:黎建飞 著

出版单位: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年4月

“随着锯片飘洒的锯末像雪花一样落在拉锯人的身上、脚上,也落在他们的脚下,拉锯人的汗水与因圆木内干湿度不同所致的色彩各异的锯末慢慢地聚集了起来。”“数九寒天,大锤震得虎口裂;盛夏炎日,汗水顺着裤脚流。日常,红火的铁渣溅在衣上肉上,会清楚地标记出形状和热度。”黎建飞教授回忆起自己做木石铁匠的青葱岁月,写下了这些真实而又诗意的文字。从带着锯末与铁屑的基层劳动者,到高屋建瓴参与立法的劳动部官员,再到教书育人笔耕不辍的劳动法教授,浸润着汗水与血泪的往昔让他始终抱持着对劳动者的悲悯和共情,深邃的法学理论与纷繁的立法诉求形塑了他对劳动法的认知和希冀,这些最终都凝结在他丰硕的学术成果中,而《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原理、材料与案例》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这本书延续了传统教科书的编纂体例,围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这两个紧密相连的部门法,以总分结合的形式建构了严整的原理体系,从劳动法的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和主体,到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条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从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五位一体”的社会保险法,到涵括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待和残疾人保障的多元社会保障制度。

同时,为了加深读者对具体原理的认知,黎教授还将自己在劳动部的工作见闻,结合数十年研究中收集的经典案例、热点新闻和纪实文学,整理成一百四十余篇内容各异、背景广阔、题材多元的参考阅读材料。这一个个真实而鲜活的故事,既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复杂多样的用工形态,又体现了各行各业劳动者所面临的苦涩辛酸。“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也许本书的读者在多年后会忘却那些精密细致的理论,但仍能回想起这些阅读材料中的一些段落,在世殊时异时与故事中的人物产生一些灵魂的共鸣,或者是对此刻劳动者际遇的新奇或惊诧,抑或读者自己也成为故事的当事人。

最新修订面世的第三版,还在前作的基础上进行了以下更新:

第一是根据平台经济模式、老龄化社会等最新社会动态增添了相应的前沿理论。在前言中,黎教授就开宗明义地提出:“新就业形态用工是我国劳动法的新课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我国社会保障法的新扩展。”

以新就业形态用工为例,黎教授认为,既有的劳动法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已难以完全适应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信息社会的需要,这也让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快递员等新型劳动者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平台经济消解了劳动法的适用对象,平台既不是用人单位,也不是劳动者,在获取巨大收益的同时却无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平台经济规避了劳动法的调整方式,平台经济的参与者须自带生产工具、自备劳动条件,劳动法无法再对雇主提出生产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平台经济排除了社会保险法的适用,因为平台与参与者之间并无劳动关系,谈不上为之缴纳社会保险费,遇上负责任的平台,参与者或许还能获得商业保险的兜底,否则其权益几乎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平台经济呼唤广阔的社会法变革,劳动基准、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用工成本均应社会化。不论社会成员以何种名义使用劳动者,劳动者所承担的劳动风险并未因用工单位的隐身而消除,社会成员的最终获益依据也仍然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新时代的劳动法,应以全社会为义务主体,对平台征收税费、增设税种,为新型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投保社会保险。

第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公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修订等最新立法动态,修改了书中所涉表述,增补了相关理论成果。

第三是对参考阅读进行全面筛选和增删,并特别收录了黎教授本人的数篇研究随笔。这些随笔取材自作者的生活见闻,行文平实风趣,思想独到深刻,读来酣畅淋漓,蕴含着独特的人文、人性和人道之美。如在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发生车祸的案例中,他指出:“平台经济将工厂放至社会、把车间延伸至家庭,与劳动法相伴而生的物理环境不复存在……由此,工伤认定的‘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难以捉摸,工伤认定的难度加大也在所难免。”“外卖骑手上路不是上下班通勤,而是本身就在上班;城市交通于他们也不再是生活出行,而是生产劳动。”又如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案例中,他谈及老年人所需的社会保障:“老人不需要别墅豪宅,老人需要出门活动。老人不愿意背抬扛抱,老人需要自主尊严。住在一间不大的房子里,有个轮椅。门底没有槛,框比轮椅宽。出门能转弯,进得电梯间。按键可下楼,出门有坡道。”

而作为本书的编辑,我在审读文稿和与黎教授交流的过程中,大概还有一段有趣的插曲可供参考。本书所摘编的阅读材料时间跨度颇大,部分材料实则与当今状况存在不小的差异,再版时我曾建议黎教授替换一些较为久远的材料,黎教授在文稿上批注道:“我国立法就是这样过来的,劳动者也是这样过来的,教科书不只是现行法的背书,还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思辨意识。”他起初划去了这段话,又在几十页后重新写下。最终他删去了一些材料,又保留了一些材料。这些看似简单的资料筛选,实则是作者的艰难取舍,也是与编辑的“斗智斗勇”——最后,作者说服了编辑,大抵也会说服这本书的读者。

我国是劳动者的国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应当是我国劳动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质量发展需要新质生产力的推动,新质生产力需要新型劳动者的创新,新型劳动者需要新时代劳动法的保障。2018年,法制日报社在“庆祝改革开放40年之40位人物访谈录”中以《为劳动者权益保护事业而奋斗》为题采访了黎教授,如今本文亦以该题目作结,愿阅读本书的读者——大部分读者本身就是或即将成为劳动者——关心劳动者,关注劳动法,为劳动者权益保护事业而奋斗!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出版社)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