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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西交流间走自己的法律之路

2024-04-24 15:57:03 来源:法治网 -标准+

□ 靳晓婷

提及“睡虎地云梦秦简”,大多数人应该并不陌生,这批出土于湖北省云梦县的1000多枚竹简,为我们展现了两千多年前秦时的法律制度和各种规范,包括市场交易、手工业生产、农田水利、粮食仓储、官吏管理、勘验审讯等,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各方面。此后,汉承秦制,经《唐律疏议》承前启后,又有《大明律》总结历代法律经验,至《大清律例》集于大成,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和体系在传承中不断发展演变,渐臻完备,历经千年而绵延不断。

在刘星教授的《法的历史实践:从康熙到路易十四》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中西之间的碰撞,从来都不只是西方视角下的“单向指引”,而是中与西的“双向运动”。本书的考察、探讨、比较与分析,打破了过去的偏见,让我们重拾自信。

其实,中西之间的法律交往由来已久。如书中所述,明代时,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就赞扬性地介绍过中国的法律制度,他在札记中提到:在中国,“当法官主持法庭时,他的子女和家属都不得离家,免得法官通过他们受贿”。到了清代康熙时期,中西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路易十四曾派遣教士来中国游历,康熙亦赠送给路易十四大量中国书籍。而且,在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兰西,还曾有过“中国学热”,时为国王的路易十四,穿着中国服饰,对中国文化习俗十分推崇。在这一互动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与西方对“法律”的使用,既有政治制度、历史文化的不同造成的差异,也有着相互勾连的关系。19世纪时,已有西方人将《大清律例》译为英文,编撰中英双语的《华英辞典》等,将中文的“法”“律”等词,与英文的“the laws”“a law”等对应起来。

通过作者的讲述,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中西之间的法律互动,以及经济需求、政治利益、军事压力等对法律思想与制度演变的影响。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论述角度与叙事风格,绝非纯粹的理论描述,而是从具体的、实践的角度,以个案研究的方式,用平实易懂的文字娓娓诉说法律变迁的故事。

其一,以具体人物串起法学思想的演变脉络。书中从众多中西法学人物对法律的研究、使用、翻译和交流实例切入,通过比较分析他们的法学经历和思想变化,展开一幅中西法律变迁的清晰图景。

其二,将法律概念放入具体语境加以分析。作者拒绝单纯的概念化,而是将同时期中西的法律概念经由各自历史环境中的话语实践活动去加以剥离,把对法律的讲述放在政治、经济、军事、历史、文化等社会语境中,通过具体事件来反映思想变迁,从而展现中西法律的差异,并探寻这种差异缘何而来。

如作者所言,在中国学习西方的同时,西方也在学习中国。但中国与西方不同的历史发展轨迹,决定了法律的演变进路必定有所差异,更为重要的,是法律规范背后的思想观念和文化样态的差别。

西方国家的许多法律规范和原则,都有承继罗马法的影子,还有中世纪教会法长期统治的影响,其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发展,是基于他们自身的国家体制、政治制度的演变,以及社会大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

中国古代社会很早便重视以礼治国,在法律制度发展的过程中,许多传统思想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如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等等。虽然表面上看,当下中国的具体法律规范与古代社会时相比已有巨大差别,但这些规则背后的思想却是一脉传承的。即使有清末修律时的曲折和彷徨,也从未断绝。

“睡虎地云梦秦简”向我们描绘了中国两千多年前的法律智慧,从刘星教授的这本书里,我们也看到了中国对西方的深刻影响,看到在两种不同的发展道路上,法律体系和法律思想的差异。所以,在当下加强中西法律交流的背景下,但无论是传承自身,还是借鉴他人,都不能只看的表层,更应探究其背后的由来和灵魂。如此才能更好地承继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之精髓,才能更准确地理解今日制度之含义。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