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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双向考评为抓手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

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代表

2024-03-10 13:37:0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图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代表。 资料图片

□ 法检“两长”之声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四川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工作思路,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畅谈四川法院将抓实审判管理现代化作为新时代新征程“公正与效率”破题之钥的工作思考和主要做法。

全面树立审判管理系统观念

“审判管理现代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王树江说,近年来,四川法院沿着“新、实、深、固、常”工作脉络,守正创新、接续奋斗、跨越发展,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为民举措更加丰富多元,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凝聚起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公正与效率”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的进取力量。

四川法院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作为业务中枢的统筹管理作用,从审判管理工作理念的变革和现代化着手,推进审判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的现代化,贯通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确保法院工作以审判为中心、审判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取得了积极进展。2023年,四川法院审判管理质效指标达标率为100%,居全国前列。

王树江说,“大管理观”本质是一种“大格局观”,四川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做好“总对总、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构建党委主导、政府主抓、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深度参与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同时通过多元解纷、示范诉讼等多种方式,推动和实现多发常发纠纷(犯罪)前端预防、治理、化解。

全力开展双向考评机制改革

“双向考评立足人民群众视角,更有利于发现并及时解决司法运行过程中的权利救济难点、审判执行堵点、监督管理盲点、司法服务痛点,使每一个纠纷得以更加高效地实质性解决。”王树江说,四川法院认真分析研判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开展“案件-纠纷”双向考评机制改革。

双向考评机制改革关键在于实现司法全周期管理,考评的方式、范围、责任主体发生了新变化,主要设置了两项核心指标:案件审理期间指标立足法官办案视角,评价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长,回应法官依法规范审判的要求;纠纷在院时间指标立足人民群众感受,评价一个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直至最终实质化解的总时长,回应当事人实际感受到的司法效能。

“把案件审理期间作为考核法官的重点,把纠纷在院时间作为考评院庭长的首要指标。纠纷在院时间达不达标、老百姓的感受好不好,院庭长是第一责任人。”王树江说,双向考评在规范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了责任,全省各级法院更有针对性地严控审限延长、压减流转时间,全心全意提升司法体验。改革以来,从递交诉状到兑现真金白银用时缩短了238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案件办理流程少、用时短、效率高。

全方位打好审判管理“组合拳”

2023年,四川法院贯彻执行“1+6”审判管理工作思路,围绕“案件-纠纷”双向考评机制改革1个重点工作,做好6项培优工作:培优案件流转,确保间隙时间高效合理;培优诉内治理,确保一个纠纷一个案件;培优裁判尺度统一,确保感受公正持续提升;培优“数助决策”,确保辅助决策精准到位;培优“四类案件”监管,确保监督制约机制有力;培优执行规范,确保胜诉权益“最后一公里”畅通。

“去年四川法院工作的关键词‘培优’,为播种培育之意,今年的关键词‘树优’,有茁壮生长之意。树优审判管理,就是要打破本位思想,重组业务流程,以管理优质化为牵引,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迈向审判管理现代化。”王树江说,四川法院聚焦审判流程管理、质量管理、效率管理、绩效管理、制约监督管理“五大体系”现代化,进一步深化双向考评机制改革,在贯彻落实好案件阅核制、数据会商等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了“一案一码”管理制度,力求完善和发展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加适应改革要求、更加紧密协作配合、更加突出先进特征、更加有力制约监督的审判管理工作新格局。

王树江表示,2024年,四川法院将锚定“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树优赋能、提质增效,以审判管理现代化加快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进程,助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局面。

编辑:王瑞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