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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富文委员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立法支招

遵循共同发展公平竞争等六项原则

2024-03-10 12:17:4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两会关注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民营经济”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作为长期关注民营经济发展的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也带来了一份与民营经济相关的提案。

“我国民营经济经历几十年的发展,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关于民营经济的国家立法一直缺位。”因此,巩富文认为,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出台专门性法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势在必行。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八方面提出31条具体要求。

巩富文认为,通过立法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竞争,享受同等的法律保护,进而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通过立法防范不法监管行为的发生,减少政策波动的不利影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针对立法设想,巩富文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原则要坚持维权、护法、促发展为主基调,强调“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坚持“竞争中立”,明确规定民营经济发展要遵循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惠合作、平等监管与平等保护等六项原则。

此外,巩富文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的核心合理诉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加以规范: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以及融资的制度性障碍;确立各级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应履行的职责;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对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专项监察;规定司法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区分企业犯罪与企业家个人犯罪。

编辑:王瑞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