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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立反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机制

2024-03-08 13:50:5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颖

家庭暴力会对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家庭稳定造成不良后果,还会对社会和谐带来负面影响,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为有效遏制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施行。此后,国家多部委、各省市涉及家庭暴力的法规政策及指导手册陆续颁布,多部门联动办案的法律规范尤为突出。

“我国在反家庭暴力方面涉及的机构众多,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民政等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各机构之间要建立有效的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说。

今年全国两会,方燕带来“关于反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机制的建议”,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多机构合作机制,最终达到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效果。

方燕建议,要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规范,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及资源调配,明确规定各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不履行职责时的处罚措施,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中不作为的惩处力度等。各机构应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多机构合作机制的认知、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建立多机构联合办公机制,重点是如何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方燕表示,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应加强与各基层单位的合作频率,确保在家庭暴力行为得到依法惩处的前提下,在社区、街道、妇联等基层单位内可实现案件实时跟踪反馈,防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方燕还建议,建立完善的庇护联动体系,加强各机构间的衔接配合,加大对受害人庇护机构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及时提供救助。国家专门机构及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的监督和评估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和评估工作,提高各机构联动工作的处置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编辑: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