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E法护未来”以案释法】未成年人遭遇网络暴力后,如何保存证据?律师支招

2024-01-03 09:28:1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E法护未来”以案释法②

陈强

小琪是一名高中生,因为和同学发生一些过节,对方便组建了微信群聊,并把小琪拉到群内,唆使群内网友对她疯狂辱骂。小武酷爱文学,因在某网络平台发表了对一部文学作品的点评,便遭受大量平台用户疯狂嘲讽和侮辱,一些网友甚至扬言要对小武进行“人肉搜索”……

以上都是真实案例。在这个人人都用网络,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公众对于他人言行的宽容度似乎被不断降低,但凡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轻微摩擦,或发现与自己意见不合的言行,都习惯性使用或尖酸刻薄、或侮辱谩骂的语言在社交平台对对方进行“疯狂输出”。殊不知,这样的行为既涉嫌侵害对方的人格权益,将自己置于违法犯罪的境地,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可谓是“三败俱伤”。那么从被害人角度而言,当遭遇了网络暴力,可以如何维权呢?

一、如何保存遭受网暴的证据?

当我们遭受到了网络暴力,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的截图、屏幕录制等功能及时保存对方发布的网暴信息。此外要特别注意,一是要保存发布网暴信息者的账号主页,显示出其昵称、ID、头像、简介等基本信息;二是如果对方是通过微博、小红书等公开平台发布的网暴言论,还要保存对方发布的网暴信息的点击量、浏览次数、转发次数等信息。若对方经通知后仍未删除网暴信息,或相关信息未被平台处理,则要注意定期更新保存该网暴信息的最新点击量、浏览次数及转发次数等。在我们后期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时,这些数据可能作为网暴者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依据。

此外,我们还可以使用取证软件进行截图、录屏、录像取证,这些取证软件可以将我们的电子证据内容哈希值、地理位置信息、取证设备型号信息等生成电子证书,进一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二、如何避免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根据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网站平台应当设置网暴信息“一键防护”功能,最新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明确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当我们在固定遭受网暴的相关证据后,可使用平台的相关功能屏蔽不良私信、评论等,并可在平台内对网暴用户进行投诉举报,以避免遭受持续性伤害。

接下来,我们要及时向辖区内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证据材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公安机关会根据对方行为的严重程度、年龄等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如何提起民事诉讼?

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我们可能面临确定管辖法院和被告身份信息两大难题。

关于管辖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原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我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此外,目前部分地区如北京,还专门设立互联网法院,可管辖“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我们也可查询所在地区是否设有互联网法院及管辖范围。

关于被告身份信息。尽管我们已经早早将网暴者的网名,ID焊死在脑海里,但如何向法院提供被告的真实身份信息如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用于立案时确犯了难。那么,这些个人信息应当去哪里查询呢?一方面,一些地区的法院允许原告在起诉前申请向网络服务提供者调取网暴者的身份信息用于提起诉讼,我们可以提前向法院立案庭了解是否有该项政策。另一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我们遭遇了严重的网络暴力,但却不知道被告的身份信息的,也可直接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法院受理后,我们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网暴者的身份信息,然后将其追加为被告。

2023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于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暴行为的法律适用进行了较为清晰、明确的规定,是我国司法机关第一次专门针对“网络暴力”问题发布的意见,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网络暴力问题的决心和态度。作为公民,我们更要对网络暴力坚决说不,这不仅仅是为了捍卫自身权益,更是为了净化我们共同的,赖以生存的网络空间。

(作者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