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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凸显基层治理新特质

2023-11-20 09:38:5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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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黑龙江省持续放大“枫桥经验”示范引领效应,不断把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凸显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特质。

党建领航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路线。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优势,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特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十九大以来,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被写入多份中央重要文件,成为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要政策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等中共中央文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倡导公平、公正、公开的解决矛盾纠纷方式,实现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良性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探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强化党建引领,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统领力为重点,真正把基层党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作用,基层政法委员统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推出“四所一庭一中心”联调联动的工作模式,筑牢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

“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多元共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国家发展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黑龙江各地创新方法、依靠群众,开展了多元共治“枫桥经验”的新探索。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实体窗口、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服务方式,直接面向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用心”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获得幸福感、安全感。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聚焦矛盾纠纷“靠前防范、前端化解”,通过法官进社区、建立特色调解室、发布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等举措,全员、全力、全程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汇聚化解合力,既“走出去”指导,支持调解等解纷力量,又把人大代表、妇联等解纷资源“引进来”,在实践中丰富发展“法院+N”协调联动机制。大庆市肇源县成立了“法治小院”,通过设立调解工作室为当地村民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目标。大庆公安成立了油田特警支队作为油区保卫“铁军”,与油田企业保卫部门进行深度的“警企协作”,有效维护了油田治安秩序的持续性稳定。各地的做法虽不尽相同,但践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目标是一致的。

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营数据中心区

大庆市肇源县“法治小院”

科技赋能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智慧路线。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赋能加速了基层社会治理数据化进程,数据化模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智慧手段。全国各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为网格赋新能,让治理更高效,优化整合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各类数据信息、网络平台,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黑龙江省大庆市探索了“网格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践新模式,以“网格”为单元创建百家“法治小院”,建立百个“特色服务网格”,搭建服务台账,畅通线上联系方式实现定点服务,以数字化网格管理新模式解决基层疑难纠纷。齐齐哈尔市搭建了线上“码上办马上办·综治直通车”平台,建立群众诉求“即受即办”机制,让群众“只扫一码、只跑一地”就能解决烦心事、闹心事,以一“码”当先的效率实现即时信息交互,力求以一“码”之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齐齐哈尔市“码上办·马上办”综治直通车平台

见微知著,全国各地对信息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积极探索共同构筑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名片。从“草根智慧”到数据共享、从“小事不出村”到“有事找网格”,很多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利用数字化举措有效破解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难题,践行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生动实践。殊途同归,数字化治理创新模式是推进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科技赋能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时代命题交出人民满意答卷的重要举措。

法治护航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方法路线。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以法治保驾护航,运用法治思维,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黑龙江省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探索中,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路径选择,均遵循法治精神,遵守法律规范,以法治保驾护航,不偏离法治的道路轨迹。黑龙江省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把“枫桥经验”这一基层治理经验与法治精神紧密结合,抓牢法治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结合点,把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社会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多元解纷方式融为法律共同体,将司法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百姓家中、矛盾现场。定分止争,良法善治,“积小平安为大平安”成绩背后离不开法治的护航与保障。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 哈书菊)

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