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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难事“疑无路” 上门办信“又一村”

2023-11-01 10: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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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雁南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我坚持用它来指导工作实践,努力在知行合一中不断加深对《条例》核心精神的理解。一次“上门办信”,让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身上沉甸甸的担子,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不只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事业”。

咚咚咚、砰砰砰……随着越来越急促的敲门声,负责长护险服务的小张逐渐担心起来,这户人家住着95岁的郑奶奶和她72岁的大女儿,两人都有基础疾病。“不会出什么事吧?”想到这里,小张赶紧联系居委会干部,居委会又联系了郑奶奶的小女儿,大家破门而入,发现躺在地板上的两人都昏迷不醒、生命垂危。经过紧急救治,两人脱离了生命危险。

人昏迷了,钱动不了,咋办?

新春伊始,人们对新的一年怀着满满的憧憬和喜悦,一封来信却打破了这份宁静。郑奶奶的小女儿李阿姨在信中叙述了母亲和姐姐的情况,表示母亲和姐姐住院一个多月来,已经花掉了家中存款,还向亲戚朋友借了十多万元。母亲和姐姐名下均有存款,但两人神志不清,无法告知存款密码,取不出钱,眼看就无法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了。

透过信纸上那潦草的笔迹,我似乎看到了李阿姨焦急的神情,看到了两位躺在病床上昏迷的老人,不禁为他们的处境揪心。联系上李阿姨,了解到这个家庭的遭遇后,我更加同情她们,希望能为改善他们的处境献出一点绵薄之力。

随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存款银行,银行方面也很重视,希望能够在规定范围内帮忙解决困难。最终商定出两个方案:一是对存款人提供紧急救治划款,解决目前急需医疗费用的问题;二是如果李阿姨要取出她们账户里的所有存款,建议向法院申请其母亲和姐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法院判决书,取得相应证明后就可直接代理支取全部存款。

规矩不能坏,事情不能拖

与李阿姨沟通后,她表示紧急划款只能解决一部分医疗费用,而护工费、营养费等其他不能明确列支的费用还需要自己支付,同时也无法支取前期借钱垫付的十多万元;而通过法院判决,时间较长,他们一家的积蓄已无以为继。她认为,母亲和姐姐的亲人只有她和哥哥,既然两人已协商一致要尽快取出存款,银行应该通融一下。但银行方面表示,其母亲和姐姐的账户金额较大,按照规定无法通融。

面对僵局,信访部门把此事列入“上门办信”事项,召集相关区信访办、区法院、街道办,以及相关银行、市民诉求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一起召开协调会。在征求多方意见后,商议以诉讼程序化解矛盾。

李阿姨一家一开始不接受这个方案,我耐心向她介绍了相关的政策规定,针对她的几个担忧,考虑到医院急需缴费,银行可以在她申请法院判决期间,提供紧急救治对公账号划拨款,解其燃眉之急;相关护理医院也可适当放宽缴款时限;律师事务所也同意为李阿姨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听到自己的担忧都一一化解,李阿姨慢慢舒展开了眉头,最终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个半月后,区法院判决宣告其母亲和姐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李阿姨为监护人。至此,不到两个月时间,在信访部门牵头、各单位通力协作下,总算解了李阿姨一家的后顾之忧。

她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却知道肩上的担子

后来,李阿姨一家坚持送来锦旗。那天她说了不知多少个“感谢”,眼睛里噙满了泪水。握着她微微颤抖的双手,我的眼睛酸酸的,心里却甜甜的。

从一封信里,我读到的是急难愁盼、家长里短,是显微镜下这个大城市里每个小小的跳动着的脉搏。我们开展“上门办信”,就是要捧出一颗爱心,走进群众家门,叩开群众心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送出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从一封信里,我读到的是依法理、合情理,是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从一封信里,我读到的是对人民的承诺,是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信访工作不只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事业,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通过“上门办信”,走出机关大门、走进群众家门,将“做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转变为“主动上门做群众工作”,切实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我想,这就是我和我的同事们深入学习、积极践行《条例》最真实、最生动的注脚。

(作者单位:上海市信访办办信处)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