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督察是传统督察方式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隐私计算等信息技术演变而来的新的督察模式。其落地实施,对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双驱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督察作为驱动力,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机制改革;其次,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督察模式,通过采取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工作监测、信息自动归集、案例主动抓取、情况互动沟通,提升考评工作智能化水平,简化工作流程;最后,对督察工作实现全流程覆盖,从督结果转变为督过程,达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的效果。
编辑:童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