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家族事务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运娇带来了一场以《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家族财富继承中的法律意义》为主题的专业讲座,旨在帮助律师同仁更好地掌握法律实务知识。
刘运娇从应用场景、申请宣告的程序、宣告后的法律意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富传承四大板块,对分享主题展开深入解析。通过对继承纠纷、遗嘱抚养协议等应用场景的列举,刘运娇点明了此次分享的重要性。刘运娇详细阐述了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宣告的程序,包括确定当事人、立案、审理和判决等环节。结合经办案件实例,重点讲解了申请中行为能力鉴定机构的确定、申请材料、审理期限、实体法依据、有争议和无争议条件下如何产生监护人等细巧的注意要点,为现场律师提供了解决方案的综合参考,使律师对申请程序有更全面的认知,将能提升工作和办案效率。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