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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3-04-20 20:50:00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准+

为了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起草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zqyjcin@126.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0日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