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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检察做好少捕慎诉慎押“后半篇文章”

2023-04-02 15:55:5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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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

“不起诉,并不代表他没错,也不代表你们拿不到工资和赔偿金。少捕慎诉慎押,只是为了保障更多人生活安定。”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明对工人们说。他的坦诚和温和,逐渐平息了工人们的怨气,也为他们带来希望。

冀州区某食品加工企业受停工停产影响,拖欠工人工资共计29万余元,工人数次讨要未果。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近日,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移送至冀州区检察院。

案件办理期间,企业在检察院的敦促下,多方努力筹措资金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取得多数工人的谅解。办案检察官结合案情,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工资明明拖欠了这么久,你们检察院为啥就不起诉呢?”决定一经送达,反对声音接踵而至,工人小赵坚持不肯谅解,并联合数名工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赔偿金。

为了真正案结事了,李志明决定带头办案。“大家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公司拖欠工资肯定是不对,但是,通过我们实地调查走访,还掌握了一些大家不太了解的情况,你们愿意听听吗?”面对声声质疑,李志明很快摸准了争议症结。

李志明告诉工人,冀州区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对企业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在工资拖欠期间,企业实际一直在苦苦支撑,账面持续“赤字”,各项款项没有任何恶意转移、隐藏或挥霍浪费的行为。

经过办案团队的释法说理,工人们紧锁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检察官,我现在知道了,虽然是不起诉他了,但我们的权利也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申诉人积压的怨气逐渐消散,企业方与工人达成工资赔偿金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传递司法温度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关注和照顾受害人的利益和情绪。”李志明介绍,冀州区检察院制定《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工作指引》,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听证等方式,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做细每一个诉讼环节,切实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