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现行监狱法施行30余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标志着我国监狱工作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监狱刑罚执行工作,促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法治日报社联合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中国监狱工作协会,开展了“‘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活动。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23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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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第四条 监狱工作应当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坚持依法管理,尊重和保障人权,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邓宝剑,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教育书画协会基础书法教育分会会长。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