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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韩亨林:产品质量法第一条

2025-11-09 07: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199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先后进行三次修正。作为产品质量领域的基本法律,产品质量法对规范产品质量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的支持下,法治日报社开展了“‘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活动。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20部法律法规。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产品质量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韩亨林,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原组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五、六届理事,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会长。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