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今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法治日报社联合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开展“‘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活动。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作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19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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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根据民营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范围。
胡本顺,北京书法家协会促进书法文化产业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平谷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北京平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