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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杨占伟: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十九条

2025-10-10 07: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今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法治日报社联合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开展“‘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活动。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作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19部法律法规。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十九条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培养符合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和产业工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制,搭建用工和求职信息对接平台,为民营经济组织招工用工提供便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政策措施,畅通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渠道,为民营经济组织引进、培养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提供支持。

杨占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理事、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