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黄河宁,天下平。黄河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和摇篮,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继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之后,法制日报社联合沿黄九省(区)司法厅、书法家协会,将笔端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黄河保护法第一百零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
(二)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等决定而未作出;
(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不依法查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严紫祥,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白居易书画艺术研究院湖南分院副院长,北京国风书画普及教育学会理事。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