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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杨小刚:黄河保护法第一百零二条

2025-06-20 07: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黄河宁,天下平。黄河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和摇篮,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继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之后,法制日报社联合沿黄九省(区)司法厅、书法家协会,将笔端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黄河保护法第一百零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国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黄河流域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予以补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国家加强对黄河流域行政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的统筹指导、协调,引导和支持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方人民政府之间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采用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设立市场化运作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国家支持在黄河流域开展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杨小刚,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国甲骨文学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市丰台区书法家协会理事,东隅印社副社长。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