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书·法|乐小松: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九条

2023-06-26 07: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分享:
-标准+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今年5月是《条例》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部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之后,法制日报社联合国家信访局,将笔端对准《信访工作条例》。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九条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乐小松,江苏省无锡市信访局副局长。

编辑:武卓立